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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4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聚焦群众关切优化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全面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精准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

1、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2025年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住建领域各类工作动态。累计发布工作动态资讯94条,涵盖政策解读、城市建设项目进展、燃气安全、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等关键信息,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住建重点工作走向。

 2、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确保对收到的申请依法依规处理,2025年度收到公开申请事项2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信息审核、归档存储等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审核把关工作,对拟公开信息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准确性核验、完整性核查,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合规、真实可靠。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合作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及“羚城微住建”微信公众号平台推进信息发布。针对住建领域重要政策、重点工作动态,第一时间同步至市政府信息平台公布。公众号持续优化内容呈现形式,定期推送图文解读、短视频等鲜活资讯,不断拓宽信息传播覆盖面、深化政策解读深度,有效提升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实效。

 5、监督保障情况

多维度筑牢信息公开保障防线,保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全面性。建立分管领导统筹、业务股室初审、专人复核的三级审核机制,对拟公开信息的数据源真实性、政策解读精准度、文字表述规范性进行全链条核验,发现疑问或疏漏立即溯源修正,确保无误后再行发布。同时,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失误问责机制,以全流程监督、全要素保障推动住建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落地,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2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2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1.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巩固既有成效的基础上,通过复盘总结发现工作中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方面,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载体建设有待优化,现有公开内容未能完全覆盖住建领域全业务链条,公开渠道较为单一,难以充分匹配公众多元化、便捷化的信息获取需求。另一方面,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存在短板,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缺乏常态化、体系化培训,对住建行业专业领域知识掌握不够扎实,政策解读和信息筛选的精准度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整体质量。

为切实补齐短板、提升工作质效,我局将靶向发力、精准施策。一是聚焦公开质效提升,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市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梳理住建领域重点公开事项清单,重点拓展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核心业务的信息公开范围,补充公开项目推进流程、政策实施细则等关键内容。二是健全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重点涵盖最新政策法规解读、住建行业前沿动态、信息编发实操规范等内容,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与专业素养,引导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精准捕捉群众需求,优化信息筛选、审核、发布全流程,以便民高效为核心导向,全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与实效性,真正让公开信息惠及民生、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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