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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4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依托“一微一报”两渠道,聚焦合作市教育改革发展成效、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校园育人亮点、教育惠民举措等核心内容,着力讲好羚城教育故事,传播教育好声音,弘扬尊师重教新风尚,传递师德正能量。通过微信平台、简报等渠道主动公开近百条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考试招生入学政策解读、高考招生、特岗招考、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等相关信息。在微信公众平台“羚城微教育”公众号上发布各类教育动态信息236条,关注用户达到1.38万人,总阅读量达30次。年编发《教育简报》51全年处理群众信访案件2件,办结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补充完善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广泛性。凡应公开、能公开的信息,都依法做到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推广,加大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力度,充分利“羚城微教育”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方式,准确解读教育改革政策措施,重点做好招生入学、教师招聘、教育督导、教师资格认定、学校评估、民办学校资格审查等公众重点关注信息的解读,不断提高教育行政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6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增强工作实效性方面下功夫,努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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