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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26-01-14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包括第二十条第(一)项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二十条第(五)项行政许可第二十条第(六)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第二十条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具体情况为行政许可11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个,共计479746.5元;无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行政处罚2个;行政强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都为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无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其中依申请公开中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都为0,无予以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其他处理结和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由专人负责和管理。负责人依据业务领域和信息性质,对收集到的海量信息进行分类,如分为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应急管理等大类,并进一步细分小类,运用智能筛选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剔除重复、无效信息,提炼关键数据和重要事件,提高信息可用性。积极优化信息收集渠道:建立了覆盖全局的信息报送网络,通过微信群和政务平台实时采集,广泛收集政策执行情况、民生数据、社会事务动态等信息,确保信息来源全面且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利用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接口,以实现各基础数据库和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积极与各部门建立信息交换机制,拓宽信息共享范围。积极加强信息解读与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部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与反馈,努力提升政府信息透明度与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岗负责人依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建立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避免虚假或涉密信息泄露。法律保障措施完备,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对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公众权益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7974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市人社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重要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公开覆盖面不广泛;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中,一是强化对政府公开的思想认识。强化对政府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政府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二是及时更新信息。按照《条例》要求对我局印发的符合公开文件,及时对外进行公开,上级下发的政策文件做到及时更新上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公开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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