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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sssff/2023-00012
  • 标      题:2023年合作市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办法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3-08-04

2023年合作市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办法

时间:2023-08-04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化东西部协作,加强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产销对接力度,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撬动作用,切实提高消费帮扶工作成效,根据《中共合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合作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合农领字〔202312号)。结合我市消费帮扶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奖补办法。

一、奖补对象

(一)在合作市辖区内注册登记,与东西部协作有关联,建立了联农助农机制,销售采购合作市农特产品,销售额纳入当年天津消费帮扶数据统计范围的企业、合作社、乡村就业工厂(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和采购、销售合作市农特产品的天津及州外企业等;

(二)组织合作市电商人才参加东西部协作电商培训、交流等活动,建立联农助农机制,线上销售合作市农特产品纳入当年天津消费帮扶数据统计范围的合作市企业;

(三)参加消费帮扶产销对接、展销、洽谈等活动并承担活动宣传费、布展费、产品运输费等费用的企业。

二、奖补时限

2022111日至20231031日。

三、补贴标准

资金来源为2023年天津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共计12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

(一)销售采购类奖补(90万元)

1.支持天津地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合作市注册落地商贸、农产品产购销企业,参与合作市东西部消费协作采购销售活动;对天津地区采购企业(含天津企业在合作市注册的分公司)采购合作市产品按采购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补;甘南州外其他企业采购合作市农特产品的按采购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

2.支持合作市企业加大东西部协作产品销售力度,建立联农助农帮扶机制(帮扶人数50人以上或带动就业10人以上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对合作市企业销往天津市场的按销售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补;销往外省市(天津市场以外)、州外市场的,按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

以上同一销售或采购发票只奖补一方,同一企业年度最高奖补金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二)费用类奖补(30万元)

1.对参加东西部协作电商培训、产销对接、交流等活动,与东西部消费协作有关联,在东部等发达地区参加农特产品展示展销的(交通、住宿、展费)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予一次性奖补,每次活动不超过1万元(同一公司年度累计不超过5万元);

2.对线上销售(销往外省市、州外市场)合作市农特产品所产生的物流快递费用给予补贴,每单补贴1元运费(按照快递单号奖补),整车批量发货不纳入奖补范围;

3.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和渠道的。

建立线下销售渠道,当年销售合作市农特产品突破300万元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用于企业门店经营;搭建线上销售渠道,当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按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补,用于线上平台运营。(以上奖补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

采取先销售后奖补的办法,由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主体向市商务局提出资金奖补申请,并填报《合作市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申报表》(见附件)。

1.申报销售类奖补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性提供);

3)联农助农人员(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合作市企业提供);

4)纳入当年天津消费帮扶数据统计范围证明(天津企业提供滨海新区商促局证明);

5)销售额数据佐证资料(采购协议、发货记录、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凭证、实际网销进账凭证或流水凭证等);

6)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7)其他相关资料。

2.申报费用类奖补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电子商务企业申报物流费用补贴的需提供:市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联农助农人员花名册、纳入当年天津消费帮扶数据统计范围的证明,以及销往外省市及境外市场发货物流单数证明资料(电商平台后台发件量数据统计截图及物流单数电子文档等);

3)企业申报电商平台建设或电商培训费用补贴的需提供:由企业通过东西部协作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和渠道所产生的平台建设相关佐证资料(含费用资料),开展电商培训的相关佐证资料(培训方案、人员花名册、教师资质、图片影像资料及培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资料);

4)企业申报参加消费帮扶活动费用补贴的需提供:参加消费帮扶产销对接、展销、洽谈等活动的相关通知、邀请函等文件,参加活动产生的宣传费、布展费、产品运输费等费用的正式票据,活动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

5)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其他相关资料。

(二)初审和复审

市政府建立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联席工作机制,工作机制由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席机制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1.企业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由联席机制审核后,将企业联农助农相关资料提交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留存。

2.奖补资金审批表经联席机制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局统一核算补贴资金额度。

(三)资金兑付

1.2023年奖补资金从7月份起开始兑付,至1031日结束;每月10日之前申报上月资料,7月份申报202211-20236月份资料,每月申报期截止后,根据申报材料统一核算补贴资金额度,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财政局按东西部协作项目报账程序拨付资金。

2.奖补资金佐证资料提交齐全后,按企业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资金补完即止。

3.若单项补贴资金出现结余,结余资金可调整到其他奖补类别使用,如全年奖补资金出现结余,由财政部门统筹使用或经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调整奖补比例。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联席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023年合作市消费帮扶奖补资金申报表

填报说明:

1.本申报表用于申请2023年合作市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奖补资金。填报单位在填写本申报表之前,必须认真阅读《2023年合作市东西部协作消费奖补办法》,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2.申报内容中需填写企业基本情况、消费帮扶活动开展情况,企业联农助农情况,根据奖补办法符合奖补资金申报的内容。申报销售类奖补需填写申报期限内累计完成的销售额或采购额,包括线上及线下消费帮扶销售额或采购额,申报费用类奖补需填写申报期限内电子商务企业实际发生的物流快递单数,搭建电商平台、开展电商培训费用,参加消费帮扶产销对接、展销、洽谈等活动费用情况等。

3.申报类别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重复选择,在相应的选项打“√”。



合作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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