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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hzsrmzfbgs/2025-00087
  • 标      题:合作市人民政府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5-10-24

合作市人民政府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时间:2025-10-24   作者: 点击数: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和今冬明春防灭火工作实际,现发布2025—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一、明确防火日期

全市草原防火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全市森林防火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落实防火责任

严格落实《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若干措施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意见》和《甘南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水平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8311”(八机制三清单一包保一承诺)工作措施,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分工、联防联保、包片驻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对涉及两个及以上乡镇(街道)管理区域的,林草部门要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联防机制,明确联防职责,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继续做好各级林(草)长巡查工作,不断健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

三、发布禁火命令

在高火险期,特别是在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民俗祭拜节日、假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市林草局要根据需要适时发布禁火命令,规定森林草原禁火时间、范围、内容和措施,要求进入林区、牧区人员和车辆必须做到“五严禁”: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把、生火取暖,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及其它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禁火区。做到“四不放过”:不接受检查不放过,不接受教育不放过,不消除火种不放过,不扫“防火码”不放过。做到十个“不”:不要把打火机、火柴等火源带入森林景区,不要在有森林的景区玩花灯或燃放孔明灯,不要在森林景区内烧香或烧纸钱,不要在森林景区内野炊或烧烤,不要在森林景区内烧蜂窝或者放火驱赶动物,不要在森林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在森林景区内点蜡烛或火把照明,不要在森林景区吸烟或乱扔烟头,不要在林区生火取暖或烤衣服,不要在高火险天气到林区踏青或野营。

四、严控野外火源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乡镇、街道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高火险区的巡逻管控,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特殊人群,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坚持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扎实推进野外火源治理、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和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充分发挥护林员、草管员职责,加大入山巡查密度和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并处置火险隐患,持续织牢编密森林草原防灭火网络。林区、牧区住户及周边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监督管理和检查,自觉管理好火源、严防野外用火,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落实监护责任,防止被监护人因野外用火、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市公安局要持续加大对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和火灾案件处置力度。要严防死守敏感区域和重要卡口,进入林区、牧区的一切车辆和人员必须扫“防火码”进行登记和接受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防火安全检查,切实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日常巡护、联防联保“四条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的两条底线。

五、加强隐患排查

各乡镇、街道和市公安局、市林草局、市应急局等部门要统筹管护力量,加强林区、牧区煨桑点、公墓、坟场、输配电等重要部位隐患排查,加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天然林、公益林、面山绿化区和公园等关键区域排查整治力度,梳理火源管控、应急准备等工作措施到位情况,持续推进林下可燃物清理,及时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严控林区牧区上坟烧纸、煨桑、焚烧秸秆、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全面完成村集体林地和集体草地防火设施规范化改造和煨桑台搬迁整治等工作。要加强气象信息会商研判,加强火险预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到火险早发布、措施早到位。

六、强化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行业部门要及时印制并张贴宣传本命令,持续开展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LED大屏、乡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公交车、出租车等媒介平台,发布防火常识、政策法规、防火资讯、防火警示语、防火工作动态等内容,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营造覆盖广泛、氛围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环境,不断提高群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同时,森林草原防火主管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布“12119”林草火警报警电话。

七、加强值班值守

各乡镇、街道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工作任务、建立值班日志、严肃值班纪律,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缺岗等问题发生。各乡镇、街道生态护林员、草管员和林场干部职工要全部到岗到位,认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归口上报制度,时刻保持政令和火情信息畅通。

八、提升应急处置

各乡镇、街道和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战演练,不断提高扑火队伍综合能力,提升指挥机构与扑火队伍的应急联动,科学指挥扑救,提升应对效能。各乡镇、街道和林场、市森林消防大队要对扑火机具、车辆等设施设备提前检修到位,扑火队伍要时刻严阵以待,适时在重点森林、草原危险区域实施靠前驻防,严防死守,确保发生火情及时出动,有效处置。

九、严格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命令及有关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的,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等进行处罚。在全市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对在防火区域内上坟烧纸、煨桑和野外吸烟用火者,公职人员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给予行政拘留并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导致严重火灾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命令。


市长:措白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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