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9 作者: 点击数: |
各乡镇、街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便广大群众联系和报告灾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南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甘南汛指办发〔2025〕1号)、中共合作市委办公室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作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7〕20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定,经市汛指备案,现将合作市2025年度合作市防汛抗旱等责任人予以依法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2.2025年合作市重点防洪城市防洪行政责任人名单.docx |
附件【1.2025年合作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2.2025年合作市重点防洪城市防洪行政责任人名单.docx】 附件【3.2025年合作市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名单.docx】 附件【6.2025年度合作市小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xlsx】 附件【4.2025年合作市山洪灾害防御乡镇街道.docx】 附件【5.2025年度合作市重要河流、河段防汛责任人名单.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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