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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hzsnyncj/2023-00032
  • 标      题:合作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遴选托管服务组织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3-09-04

合作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遴选托管服务组织的公告

时间:2023-09-04   作者: 点击数:  

为落实和实施好合作市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择优遴选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服务内容。本次公开遴选农业托管服务事项包括实施青稞的机收、机耕托管服务环节,实行先服务后补助。

(二)服务主体具备条件。按照公开、规范、择优的方式,公开遴选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自愿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的农机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服务公司等多种形式的经营主体。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年报、税务报送等正常有效。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没有不良记录及质量安全事故。

3.硬件设备要求。具有大型农业机械装备3套以上,至少有一台100≧马力农业机械,一台深松配套机具,能深松耕地20cm以上。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6.服务组织机构健全,有与生产经营管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档案(包括财务制度、运营制度、安全制度、农机具档案、农机手档案)、账务健全,有醒目的安全标语,且安全生产制度上墙,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7.能够按照农作物生长季节及时完成各环节作业任务。

8.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提交申请表(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方可开展相关托管服务。(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操作员驾驶证复印件、入社协议、相关制度、资料统计证明资料、农业机械汇总表、机械设备照片等有关材料)。

9.具备农业托管服务项目其他相关要求的条件。

二、遴选方式

根据承接服务主体的资格要求由服务主体提出申请,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评选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确定。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7日,接受材料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申报材料递送地点:合作市农业农村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  强   联系电话: 18119410629

景明真   联系电话:13884062641


附件:合作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合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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