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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hzscsglzhzfj/2024-00010
  • 标      题:提升空气质量刻不容缓 燃放烟花爆竹损人害己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4-03-21

提升空气质量刻不容缓 燃放烟花爆竹损人害己

时间:2024-03-21   作者: 点击数:  

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还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对此,合作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多次引导宣传、三申五令,但仍有部分商户不听劝阻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我市近期一起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警醒,望广大商户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违法行为】2024年3月1日,合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期间发现,位于当周街南延段香丽家园楼下存在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经实地走访调查,查实为合作市某某装饰店未经办理开业活动报备手续且随意燃放大量烟花爆竹。

【处罚结果】执法人员当即对合作市某某装饰店法人杨某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对法人杨某某处予2000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广大商户朋友们,为使羚城的天空更湛蓝、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让我们与文明握手,自觉抵制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用实际行动来传递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共创文明、绿色、平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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