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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hzsrlzyhshbzj/2023-00009
  • 标      题:关于举办2022年“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2-04-11

关于举办2022年“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的公告

时间:2022-04-11   作者: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方位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市人社局决定举办2022年“就业政策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政策惠民生  就业宣传暖人心

二、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4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

2.活动地点:市政府新统办楼北侧1楼大厅

三、参加活动单位

州内外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同时面向各类用人单位和东西部对口帮扶劳务协作天津市滨海新区驻区企业。

四、参加活动对象

(一)合作市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等求职者和脱贫劳动力及边缘户、监测户等就业困难群体等。

(二)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和有意愿赴天津等东西部劳务协作地区务工人员。

五、活动组织

(一)进行现场招聘。在活动现场,各参会单位、用人企业与入场的求职者进行洽谈、开展现场招聘。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就业平台,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二)开展就业指导。在活动会场设立政策咨询台,提供劳动就业法律法规、就业创业政策等相关法律政策的现场咨询。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对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介绍、指导服务。同时,在现场设立就业登记推荐处,为入场的大中专毕业生及相关求职人员进行现场登记,精准推荐就业。

六、参与活动方式

(一)拟参加活动的州内外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各类有需求的用人单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简章(加盖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5.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和劳务派遣单位须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和有求职意愿的广大求职者到现场参加招聘会,进行双向对接。

(二)有求职意愿的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脱贫劳动力等请持学历证明、本人身份证及简历等个人相关资料直接参加活动,在现场进行面试洽谈,不需报名。

七、相关事项

参加活动单位须携带本公司招聘简章若干份,并制作招聘简章展示架1个(规格为180cm×80cm),桌签1个(规格为红底、尺寸23cm×11cm)。携带招聘企业及法人印鉴现场签订聘用人员享受相关待遇承诺书。

联系人:马文忠   18894113536,祁琼琼   18294768512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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