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7 作者: 点击数: | ||||||||||||||||||||||||
合作市第一小学 2022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简章 尊敬的家长: 根据合作市教育局《合作市2022年小学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本次招生我校严格按照《合作市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区域低段划分范围》以房户为基础,确保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就近入学,实行“免试入学、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适龄儿童招生工作。 3.顺序录取原则。按照“合作市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全市凡在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合作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方式。全市统一采取网络提交申请、网络和现场审核、录取调配和注册的报名形式统一开展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计划招收新生2个教学班(普通类),共100人。 四、招生范围 根据“相对划片、就近入学”招生原则,按照合作市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我校招生区域为:那吾路以北,央德路、586国道沿线。 五、需提供证件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证件 按《合作市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到片区内学校入学,根据本校招生范围入学,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簿、儿童接种证、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备注:合作市户籍以学生本人户籍所属地为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银行转账凭证、电费、暖气费等印证资料,特殊情况需提供出生证明、房产冻结等印证材料)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证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原则上应在2022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取得合作市城区住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三项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儿童接种证;②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在合作市市区从业务工相关材料(务工人员:提供合作市城区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与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在合作市城区经营的营业执照;)。监护人在城区购买的房产、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也作为招生顺序认定的重要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区学校申请入学。 六、招生办法 我校按两批次进行招生报名(若第一批次招录名额已满,则不再招第二批次): (一)第一批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二顺序:B类 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 第四顺序:D类 有户无房儿童。①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监护人须在城区无房产)。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区有房产。 第五顺序:E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2年合作市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部分“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由市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2.报名录取流程: 本市户籍儿童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调配办法见附件3)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现场审核时段,选择片区学校(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可在片区学校以外再选择一所入学意向学校)。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系统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③招生入学: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进行下一类别录取。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校报名注册。 (二)第二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招生顺序:学校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F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2年合作市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四顺序: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第五顺序:J类 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2.报名录取流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材料,选择现场审核地点和时段。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还可选择入学意向学校。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复核审核点进行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审核时招生系统将依据购房时长、社保缴纳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自动进行内部排序,尽可能排除人为干扰。 ③招生入学:学校首先对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学标准的儿童进行招生,再顺序开展其他各类别儿童的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进行下一类别录取;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校报名注册。 七、招生时间 1.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4日-7月9日(7月4日上午9时正式启用系统,7月9日下午6时正式关闭系统); 报名网址(https://www.hzsjyjzs.com),或使用手机微信扫码登陆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系统进行报名(下图) 2.网络预审时间为:7月9日; 3.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0日-7月11日(7月10日审核本市户籍适龄儿童;7月11日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审核); 4.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15日; 7月15日下午5点统一对社会公布本校招录一年级新生名单。 八、具体招生地点: 1.第一批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审核地点:合作市第一小学警卫室(7月10日); 2.第二批次进城务工和随迁子女审核地点:合作市第一小学警卫室(7月11日)。 九、重点事项: 1.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视情节严肃处理,合作市户籍儿童将不再享有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不再享有合作市学校入学资格。 2.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并及时关注审核通过和退回情况。 3.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 4.网络入学申请期间,学校在合作市第一小学警卫室设有家长预登记协助站,届时为家长提供帮助。 十、招生咨询热线 马老师:15390620654 张老师:19994103317 合作市第一小学 2022年6月27日 尊敬的家长: 根据合作市教育局《合作市2022年小学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2年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招生实行“免试入学,相对划片,就近入学、兼顾户籍”的招生原则。优先保证我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外县市随迁子女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在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基础上,适当保证一定数量进城务工子女适龄儿童入学。 2.按照“拥有本市城区户籍且居住在片区内”和“非本市城区户籍且居住地在片区内”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优先保证合作市生源地、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其次在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基础上,保证片区内进城务工子女适龄儿童入学。 3.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学,相对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预登记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结果公开。 4.调配入学原则。因招生计划已满而无法接纳的适龄儿童,“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市教育局将统一在全市城区范围内试行“集团调配入学”。 二、招生对象及方式 1.招生对象。片区内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出生日期以户口本为准)。 2.招生方式。统一采取网络提交申请、网络和现场审核、录取调配和注册的报名形式统一开展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计划一年级共设4个教学班,每班招50人,共招生200人。 四、招生范围 根据“免试入学、相对划片、就近入学、兼顾户籍”的招生原则,按照合作市2022年小学秋季学期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安排,我校招生区域为桑曲东路(东一路)、桑曲西路(西一路)以北至那吾路以南的适龄儿童。 五、需提供证件 (一)第一批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按《合作市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到片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二)第二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原则上应在2022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取得合作市城区住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三项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②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在合作市市区从业务工相关材料(务工人员:提供合作市城区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与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在合作市城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合作市城区定居人员:房产证)。监护人在城区购买的房产、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还将成为招生顺序认定的重要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区学校申请入学。 六、招生办法 (一)第一批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二顺序:B类 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 第四顺序:D类 有户无房儿童。①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监护人须在城区无房产)。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区有房产。 第五顺序:E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有关文件精神,驻地或户籍在合作市并符合条件的军烈、警察、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学科领军人才、带头人,创新创业人才等子女,可在合作市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政策性保障”栏提出申请,经认定后,调配入学。在现场审核后,向合作市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 部分“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由市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二)第二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学校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F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2年合作市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四顺序: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第五顺序:J类 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七、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及宣传时间为:6月21日-7月3日(6月27日上午10时统一对外发布招生简章); 2.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4日-7月9日(7月4日上午9时正式启用系统,7月9日下午6时正式关闭系统); 3.网络预审时间为:7月9日; 4.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0日-7月11日(7月10日审核本市户籍适龄儿童;7月11日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审核); 5.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15日; 7月15日下午5点统一对社会公布本校招录一年级新生名单。 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 八、具体招生地点: 合作市第二小学。 九、重点事项: 1.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本市户籍儿童将不再享有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不再享有在合作市所有学校入学资格。 2.学校在现场审核阶段,会特别关注儿童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发现问题现场更正,确保信息准确。 3.另有子女已经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可进行“多子女登记”,招生时会依据长子女就读的具体情况,优先排序录取。 4.不服从调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视作放弃在合作市学校入学。 5.根据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基本要求,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 十、招生咨询热线 唐老师:15309410961;马老师:15352281780 使用电脑或手机微信扫码登陆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系统(https://www.hzsjyjzs.com)。 本招生简章由合作市第二小学负责解释。 合作市第二小学 2022年6月27日 合作市第三小学 2022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简章 尊敬的家长: 根据合作市教育局《合作市2022年小学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坚持“相对划片,免试入学,就近入学,房户兼顾”。片内学生的认定以户房兼顾为主,确保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就近入学。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顺序录取原则。按照“合作市户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要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要优先保证片区内合作市生源地的适龄儿童入学(城区小学优先保证本市城市户籍的儿童),其次在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招生对象 全市凡在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合作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共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250人,其中复学2人,5个班,每班50人。 四、招生范围 按照合作市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我校招生片区为桑曲东路(东一路)、桑曲西路(西一路)以南至玛曲东路(东四路)、玛曲西路(西四路)以北沿街适龄儿童。 五、需提供证件 (一)第一批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房屋备案证明、契税发票、水、电、暖、物业费票据、合同、集资发票、协约、交易房屋的银行转账票据等两项以上证明材料。) (二)第二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原则上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合作市城区住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三项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②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在合作市市区从业务工相关材料(务工人员:提供合作市城区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与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在合作市城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合作市城区定居人员:房产证)。监护人在城区购买的房产、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还将成为招生顺序认定的重要条件。合作市各乡镇生源学生原则上在所在乡镇就读,确实要选择我校的,与进城务工子女同等对待。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区学校申请入学。 六、招生办法 (一)第一批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二顺序:B类 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 第四顺序:D类 有户无房儿童。①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监护人须在城区无房产)。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区有房产。 第五顺序:E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2年合作市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部分“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由市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2、报名录取流程: 本市户籍儿童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现场审核时段,选择片区学校(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可在片区学校以外再选择一所入学意向学校)。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系统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③招生入学: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进行下一类别录取。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校报名注册。 (二)第二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招生顺序:学校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F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2年合作市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四顺序: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第五顺序:J类 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2.报名录取流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材料,选择现场审核地点和时段。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还可选择入学意向学校。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复核审核点(合作市第二小学)进行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审核时招生系统将依据购房时长、社保缴纳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自动进行内部排序,尽可能排除人为干扰。 ③招生入学:学校首先对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学标准的儿童进行招生,再顺序开展其他各类别儿童的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进行下一类别录取;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校报名注册。 七、招生时间 1. 发布公告及宣传时间为:6月27日-7月3日(6月27日上午10时统一对外发布招生简章); 2.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4日-7月9日(7月4日上午9时正式启用系统,7月9日下午6时正式关闭系统); 3.网络预审时间为:7月9日; 4.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0日在我校教导处审核本市户籍适龄儿童;7月11日在合作市第二小学审核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5.录取、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15日; 7月15日下午5点前对社会公布本校招录一年级新生名单。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 八、具体招生地点: 合作市第三小学 九、重点事项: 1.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合作市户籍儿童将不再享有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不再享有合作市学校入学资格。 2.不服从调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视作放弃在合作市学校入学。 3.根据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基本要求,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 4.本次网上报名安排时间充足,网络报名和现场审核时间的先后不影响录取顺序和最终的录取结果。 十、招生咨询热线 合作市第三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212289 8215058 本简章由合作市第三小学负责解释。 合作市第三小学 2022年6月27日 合作市第四小学 2022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简章 尊敬的家长: 2022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我校将根据合作市2022年小学招生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按照“就近入学、相对划片”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开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坚持“相对划片,就近入学,房户兼顾”。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招生公开透明,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 3.顺序录取原则。坚持按批次招生,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 4.严控大班额原则。坚持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 二、招生对象及方式 招生对象:居住在我校所属片区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合作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计划招收4个民族班,每班50人,共计招生200人(不招收普通班)。 四、招生范围 招生片区:合作市那吾镇及四个街道办(不做具体片区划分)。招生范围:居住在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需提供证件 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提供如下证件: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①入学儿童本人户口簿②房产证明(包括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水电暖票据等)③儿童接种证。政策保障性儿童根据保障类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入学儿童本人户口簿②房产证明(包括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水电暖票据等)③监护人居住证(6月30日前)④监护人在合作市城区从业务工相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⑤儿童接种证。政策保障性儿童根据保障类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招生办法 根据合作市2022年小学招生方案,我校本年度招生工作按照以下两个批次分十类顺序自主招生: (一)第一批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第一顺序: A类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为祖辈。 第二顺序:B类有房无户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 第三顺序: C类有户无房儿童。①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区有房产。 第四顺序: D类无户无房儿童。①户口在合作市其他乡镇且租住在片区内,房屋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在合作市其他乡镇且租住在片区内,房屋承租人为祖辈。 第五顺序: E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2 年合作市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二)第二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空额情况,按照居住时间长短录取,若无学位,学校上报市教育局进行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入学。依据以下顺序进行招生: 第一顺序:F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2年合作市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 第四顺序: 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第五顺序: J类 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七、招生时间 1.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4日-7月9日(7月4日上午9时正式启用系统,7月9日下午6时正式关闭系统)。 2.网络预审时间:7月9日。 3.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7月10日-7月11日。 7月10日对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进行审核,审核地点:合作市第四小学。 7月11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审核,审核地点:合作市藏族小学 。 4.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15日。 7月15日下午5点前对社会公布本校招录一年级新生名单。 八、具体招生地点 合作市第四小学 九、重点事项 1.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不再享有本校入学资格。 2.不服从调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视作放弃在合作市学校入学。 3.登录报名系统方式有以下两种: (1)网络登录:使用电脑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https://www.hzsjyjzs.cn); (2)二维码登录: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二维码7月2日正式启用) 4.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利用当年入学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 (2)完善信息:监护人根据网络要求提交或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善适龄儿童的有关信息。 (3)网络预审:学校进行严格的资料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将做退回处理,修改后重新提交。 (4)现场审核:审核当日监护人需携带上传资料原件进行复审。 (5)公布录取情况:复审合格,公布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 十、招生咨询电话: 藏语热线:18009412589(看老师) 汉语热线:13893967655(杜老师) 本简章由合作市第四小学负责解释。 合作市第四小学 2022年6月27日 2022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简章 尊敬的家长: 根据合作市教育局《合作市第五小学2022年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坚持“相对划片,就近入学,房户兼顾”。片内学生的认定以户房兼顾为主,确保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就近入学。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顺序录取原则。按照“合作市户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要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要优先保证合作市生源地的适龄儿童入学(城区小学优先保证本市城市户籍的儿童),在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控制入学当年突击购房、租房等干扰招生秩序的择校行为。 4.空位招生原则。在全力保障本辖区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探索随迁子女空位入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顺序录取、录满为止。确因学位有限无法在我辖区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5.调配入学原则。因招生计划已满而无法接纳的适龄儿童,“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市教育局将统一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学校进行调配入学。同时在城区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意愿较强、“学区房”问题突出的片区和学校,试行“集团调配入学”的调配举措,解决学位供需矛盾。 6.严控大班额原则。学校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跨片区招生,严禁私自扩大招生计划(私招学生将不纳入学籍,不享受国家任何惠民政策),农牧村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城区学校入学,应就近在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或教学点入学。 7.维护稳定原则。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违规行为追究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和申诉渠道。对扰乱招生秩序、影响校园稳定、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处理、严肃追责。 二、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凡在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合作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方式。学校统一采取网络提交申请、网络和现场审核、录取调配和注册的报名形式统一开展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2年合作市第五小学共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50人(含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中民族类100人,普通类50人。 四、招生范围 (一)普通类:腊子口路一线以南,知合玛路南段沿线(团结新村、裕佳苑等),多河路(316国道)沿线各村。 (二)民族类:不做具体区域划分,严格按就近入学原则,按两批次10类情况依次招录。 五、需提供证件 本市户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有:入学儿童(幼儿)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辈的房产证明(无房产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为进一步确定信息,必要时可让其提供房屋水电暖票据等);儿童接种证;情况特殊证明(方案中已列举);政策保障性儿童各项证明等。 随迁子女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有:入学儿童(幼儿)本人户口簿;相关房产证明(要求与本市户籍儿童相同);监护人居住证(6月30日前);社保缴纳证明;儿童接种证;情况特殊证明(方案中已列举);政策保障性儿童各项证明等。 六、招生办法 学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精神,制定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按要求有序开展招生工作。学校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学生,不得拒绝“调配入学”学生,本单位正式职工子女视为片内生。 (一)第一批次(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入学条件:按《合作市第五小学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到片区内学校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部分“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由合作市第五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3.报名录取流程: 本市户籍儿童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调配办法见附件3)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现场审核时段,选择片区学校(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可在片区学校以外再选择一所入学意向学校)。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系统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③招生入学: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进行下一类别录取。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校报名注册。 (二)第二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原则上应在2022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取得合作市城区住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三项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②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在合作市市区从业务工相关材料(务工人员:提供合作市城区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与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在合作市城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合作市城区定居人员:提供房产证)。监护人在城区购买的房产、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也作为招生顺序认定的重要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区学校申请入学。 3.报名录取流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调配办法见附件3)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材料,选择现场审核地点和时段。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还可选择入学意向学校。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复核审核点(普通类:合作市第二小学,民族类:合作市藏族小学)进行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审核时招生系统将依据购房时长、社保缴纳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自动进行内部排序,尽可能排除人为干扰。 ③招生入学:学校首先对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学标准的儿童进行招生,再顺序开展其他各类别儿童的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进行下一类别录取;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校报名注册。 (三)特别注意事项 1.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视情节严肃处理,合作市户籍儿童将不再享有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不再享有学校入学资格。 2.学校在现场审核阶段,要特别关注儿童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儿童监护人重新填写、按时提交;在现场审核阶段,则要特别关注儿童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发现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方面的问题,要现场予以更正,确保信息准确。 3.不服从调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视作放弃在合作市第五小学学校入学。 4.根据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基本要求,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 七、招生时间
八、具体招生地点 合作市第五小学 九、报名网址 使用电脑或手机微信扫码登陆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系统 (https://www.hzsjyjzs.com) 十、招生咨询热线 旦知草:18194100540 赵利利:13893980526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合作市第五小学负责解释。 合作市第五小学 2022年6月27日 2022年秋季学期新生招生简章 尊敬的家长: 根据合作市教育局《合作市2022年小学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坚持“免试入学,相对划片,就近入学,兼顾户籍”。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政策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教育局包校干事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管,规范招生行为。 3.顺序录取原则。按照“合作市户籍”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 4.空位招生原则。科学设置学位,顺序录取,录满为止,保证每一名入学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 5.严控大班额原则。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级数,严格控制班额。 二、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合作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户口簿为准) 三、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共招生一年级新生270人,其中民族类180人,普通类90人。 四、招生范围 依据“免试入学、相对划片、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按照合作市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安排,我校在优先保证片区内本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其次在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招收片区内进城务工子女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如下: 1.民族类:合作城区四个街道办及周边那吾镇的适龄儿童。(以户籍为准) 2.普通类:玛曲东路(东四路)、玛曲西路(西四路)以南至腊子口路以北,东西方向延伸。(以房产证和户籍为准) 五、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采取先网络提交申请,再分批次招生报名的办法,即按照符合条件的顺序依次录取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一)第一批次(拥有本市城区户籍且居住在片区内) 1.招生顺序: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二顺序:B类 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 第四顺序:D类 有户无房儿童。①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监护人须在城区无房产)。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区有房产。 第五顺序:E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1年合作市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2.报名录取流程: 本市户籍儿童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现场审核时段,选择片区学校(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可在片区学校以外再选择一所入学意向学校)。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系统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③招生入学: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进行下一类别录取。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校报名注册。 (二)第二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招生顺序: 第一顺序:F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2年合作市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四顺序: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第五顺序:J类 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2.报名录取流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材料,选择现场审核地点和时段。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儿童还可选择入学意向学校。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学校(普通类:合作市第二小学,民族类:合作市藏族小学)进行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审核时将依据购房时长、社保缴纳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③招生入学:首先对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学标准的儿童进行招生,再顺序开展其他各类别儿童的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进行下一类别录取;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校报名注册。 六、需提供证件 网络报名: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网络申请报名时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照片: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无房产证明需准备房屋备案证明、契税发票、水、电、暖、物业费发票、合同、集资发票、协约、交易房屋银行转账票据证明等备用材料。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原则上应在2022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取得合作市城区住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三项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②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在合作市市区从业务工相关材料(务工人员:提供合作市城区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与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在合作市城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合作市城区定居人员:提供房产证)。监护人在城区购买的房产、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也作为招生顺序认定的重要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区学校申请入学。 现场审核: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现场审核需提供网络申请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审核需提供网络申请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 七、招生时间 1.发布公告及宣传时间为:6月21日-7月3日(6月27日上午10时学校对外发布招生简章); 2.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4日-7月9日(7月4日上午9时正式启用系统,7月9日下午6时正式关闭系统); 3.网络审核时间为:7月9日; 4.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0日-7月11日(7月10日由学校审核本市户籍适龄儿童;7月11日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审核); 5.录取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2日-7月15日。 7月15日下午5点前公布本校招录一年级新生名单。 八、具体招生地点: 合作市藏族小学 九、重点事项: 1.家长前来现场审核时将所需资料原件自行装入档案袋并列好材料清单,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返还; 2.在网络报名申请及现场审核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出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经核实,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3.招生流程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进行下一类别录取。我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为顺利实施一年级网络报名工作,学校在校门口专设招生服务协助站,指导网络报名操作流程。 5.登录报名系统方式有以下两种: ①网络登录:使用电脑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https://www.hzsjyjzs.com); ②二维码登录: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二维码7月2日正式启用) 十、招生咨询热线 赵冬梅:18919293338 龙卜加:13884060750 本简章由合作市藏族小学负责解释。 合作市藏族小学 2022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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