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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yy/2026-00000
  • 标      题:《合作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镇街开发区信息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6-01-07

《合作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政策解读

时间:2026-01-07   作者: 点击数:  

为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准确理解、严格遵守《合作市人民政府 2026 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切实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防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生态安全,现就禁火令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合作市森林草原资源丰富,冬春季干旱多风、火险等级高,春耕生产、民俗祭祀、旅游踏青等活动集中,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依据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国务院令第 822 号)** 及我市年度防火命令,市政府发布 2026 年森林草原禁火令,以最严格管控守护生态安全与群众平安。

二、核心内容解读

(一)禁火期

2026 年 1 月 7 日 —2026 年 5 月 31 日。 该时段为全市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气候干燥、风力较大、可燃物载量高,极易引发火灾,实行全域全时段禁火。

(二)禁火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草原及其周边 100 米范围。 覆盖林地、草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林缘田埂、牧区草场及周边关键缓冲地带,实现重点区域无死角、全覆盖管控。

(三)禁火 “五个严禁”(全域全时段禁止)

1.严禁带火入区: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机动车司乘人员严禁向车外丢弃烟头、火种等火源。

2.严禁生产用火:禁止烧荒、烧田埂、烧地边、烧木炭、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一切农事生产用火。

3.严禁非生产用火:禁止野外吸烟、玩火、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生火取暖、狩猎;禁止烧纸、烧香、点烛、煨桑、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祭祀与娱乐用火。

4.严禁违规审批用火: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爆破、丧葬、工程施工、计划烧除等涉火作业。

5.严禁其他违规用火:禁止一切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坚持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1.由公安机关、林草主管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予以行政处罚;

2.公职人员违规,同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3.因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残疾智障人员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监护人责任;

4.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须知

1.报警电话:发现违规用火、森林草原火情,立即拨打12119报警。

2.特殊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3.全民义务:全体市民应自觉遵守禁火令,主动参与防火宣传,劝阻、举报违规用火行为,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四、施行时间

    本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相关文档

链接:合作市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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