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1-07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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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准确理解、严格遵守《合作市人民政府 2026 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切实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防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生态安全,现就禁火令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合作市森林草原资源丰富,冬春季干旱多风、火险等级高,春耕生产、民俗祭祀、旅游踏青等活动集中,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的底线,依据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国务院令第 822 号)** 及我市年度防火命令,市政府发布 2026 年森林草原禁火令,以最严格管控守护生态安全与群众平安。 二、核心内容解读 (一)禁火期 2026 年 1 月 7 日 —2026 年 5 月 31 日。 该时段为全市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气候干燥、风力较大、可燃物载量高,极易引发火灾,实行全域全时段禁火。 (二)禁火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森林、草原及其周边 100 米范围。 覆盖林地、草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林缘田埂、牧区草场及周边关键缓冲地带,实现重点区域无死角、全覆盖管控。 (三)禁火 “五个严禁”(全域全时段禁止) 1.严禁带火入区: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机动车司乘人员严禁向车外丢弃烟头、火种等火源。 2.严禁生产用火:禁止烧荒、烧田埂、烧地边、烧木炭、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一切农事生产用火。 3.严禁非生产用火:禁止野外吸烟、玩火、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生火取暖、狩猎;禁止烧纸、烧香、点烛、煨桑、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祭祀与娱乐用火。 4.严禁违规审批用火: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爆破、丧葬、工程施工、计划烧除等涉火作业。 5.严禁其他违规用火:禁止一切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坚持依法从严、顶格处理: 1.由公安机关、林草主管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予以行政处罚; 2.公职人员违规,同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3.因监护不力导致未成年人、残疾智障人员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监护人责任; 4.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须知 1.报警电话:发现违规用火、森林草原火情,立即拨打12119报警。 2.特殊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3.全民义务:全体市民应自觉遵守禁火令,主动参与防火宣传,劝阻、举报违规用火行为,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四、施行时间 本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 相关文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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