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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hzsrmzfbgs/2023-00098
  • 标      题:关于对《合作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2-04-01

关于对《合作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04-01   作者: 点击数: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43号)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8〕8号)精神,根据《甘肃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科区函〔2020〕62号)要求,合作市科学技术局与甘肃省科技厅、甘南州科技局进行多次对接,合作市于2020年12月出台了《合作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并报省科技厅备案。 2021年10月,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组织现场考察组对合作市创建甘肃省第三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考察,并提出了评审意见,市科技局对《合作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以及指标体系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在6个乡镇、4个街道、22个市直相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合作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合作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打造具有特色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引领高地工作中迫切性、短板性问题,对创新发展工作进行了细化。《合作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从七个方面对合作市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的区域概况、发展基础、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建设思路、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做了具体要求,重点从加快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建设、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向县域集聚、加快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县域科技创新特色产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县域社会事业发展等十个方面对合作市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对接,打造具有特色的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引领高地。


相关文档

链接:关于印发《合作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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