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作者: 点击数: |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和省上持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惠商、安商、亲商、暖商政策,合作市于2020年制定的《合作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原“四十条”)中大部分措施的落实已成为正常工作程序,不能完全体现我市的优化举措和优惠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为全力破解全市营商环境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增强投资吸引力、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发展改革局在对《合作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原“四十条”)逐条逐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牵头重新拟定了《合作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广泛征求市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金融办、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投资与合作交流局、产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在3月5日召开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银企座谈会上进行了充分讨论,此后又再次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企业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分吸纳,经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审核修改后及时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根据3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4月7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4月9日印发执行。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基本框架分为五个部分,第一、二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阐述了实施意见的整体思路、主要抓手和目标导向。第三部分是工作举措,主要包括持续简化流程、建立容缺办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优质服务、建立容错纠错工作机制五项内容。一是持续简化流程上,包含了政务服务、审批程序、纳税缴费3个方面的优化措施,主要包括:实行全市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标准办理,简化了中介机构会计代理记账、办理施工许可证等业务审批流程,全面落实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等13大类170个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等举措。二是建立容缺办理机制上,包含了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税服务5个方面的优化措施,主要包括:实行“承诺预审+并联审批+容缺受理”机制,对符合非要件容缺受理条件的事项压缩审批时限、进行审批辅导,全力为前期工作基础好的办理事项开“绿灯”,同时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实现即时办结和承诺办结等举措。三是提高工作效率上,包含了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审批事项、纳税、公共服务5个方面的优化措施,主要包括:实行政务数据、电子证照等归集共享,推行送照上门等10项“甘快办”便企服务措施,进一步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和投诉事项处理决定期限,推进“银企”合作压缩放贷时限,实现不动产登记线上二十四小时可申请办理,对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事项开展主动帮办服务等举措。四是强化优质服务上,包含了企业权益、招投标服务、不动产登记、减税降费、市场监管、政务服务6个方面的优化措施,主要包括:依法严厉打击阻工扰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装强卸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主动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引导等服务,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小微企业减免登记费,实施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等举措。五是建立容错纠错工作机制上,包含了容错、纠错工作2个方面的优化措施,主要包括:把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出于公心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管理,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过错的单位和人员,通过采取及时纠错和正向激励等方式,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推进等举措。同时,《实施意见》对原“四十条”同步废止也进行了明确。
相关文档 链接:中共合作市委合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作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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