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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公安交警袁赟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

时间:2023-01-14 09:52:27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司法部首次对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级高级警长袁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

,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甘肃省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级高级警长。

在20多年的从警岁月里,袁同志扎根基层一线,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把交通管理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取得了经得起实践、群众检验的实绩。在他的带领下合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州前列,2020年、2021年先后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大队执法示范岗2021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他个人也先后多次被上级党委、政府记功授奖。

近年来,执法环境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法治化国家期待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袁赟同志始终把加强执法质量工作及提高民警执法水平作为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学习计划,建立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在每月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一次对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例会等时间进行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公信力;完善大队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约束民辅警的言行,使民辅警更加自觉地将规范、公正、文明融入执法全过程;主动邀请学院教授、上级部门法制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执法办案专题讲座;在工作中他以身作责,率先垂范,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严下先严上,队伍整体面貌和执法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为公安交管执法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同志扎实推进大队警务公开、公示,在互联网、办公场所公开办事制度、流程、收费标准、承诺服务、执法信息,增强执勤执法的透明度,主动争取资金采购执法记录仪及信息采集站,为大队全体民辅警人手一部配备执法记录仪;严格执行行政刑事案件法制审核制度,2021、2022年大队共办理的两千余起行政刑事案件全部由大队法制员和上级法制部门进行了审核;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评的形式,对民辅警的执法全过程进行监督考评,对考评结果每周进行一次通报;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运输企业、交通参与者中聘请了义务执法监督员,对民辅警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以“警营开放日”等形式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交通参与者对执勤执法的意见建议。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生效,把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具体的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

随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日益深入民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延展,对公安交管人性化执法、规范化执法的期盼和要求也越来越强烈,袁同志主动谋划和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和规范化执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发布了《关于对合作市辖区道路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警告教育不予罚款记分的通告》,两年来,警告处罚8千余人次,现场口头警告纠违5千余人次,为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对市区部分路段及城区学校、幼儿园路段路侧停放机动车实施限时段管理,允许小型汽车在夜间限定时段内沿道路两侧单排停放,允许接送学生车辆在接送学生高峰时段在城区学校、幼儿园路段路侧停放机动车,查处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8655起,清理“僵尸”车8辆、罩衣车25辆,“一难两乱”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听取和回应广大驾驶人和沿街商户对停车管理的呼声,针对辖区交通特点和不同路段停车需求,合理调整辖区智能交通电子抓拍设备取证时间,将市区违法停车智能电子设备抓拍时间延长,方便群众临时停车和就近办事需求,竭尽全力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公安交警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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