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2-26 16:05:0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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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政任字〔2025〕26号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属驻合各单位: 接市委组字〔2025〕114号通知,经六届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颖武同志兼任合作市医共体总院院长; 杨晓霞同志兼任合作市医共体总院副院长; 辛小东同志兼任合作市医共体总院副院长; 尕日藏同志兼任合作市医共体总院副院长。 合作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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