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2 11:34:4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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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政任字〔2022〕9号 合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灵芝草、宁文君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属驻合各单位: 接市委组字〔2022〕24号通知,经六届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灵芝草同志挂任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宁文君同志挂任那吾镇镇长助理。 挂职期限为1年(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合作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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