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27 19:29:1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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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11年3月18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聘任郭福民和闫郎二同志分别担任合作市供销社主任、副主任职位。聘任时间从2011年3月19日起,聘任时间三年,2014年3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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