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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hzswtgdhlyj/2023-00004
  • 标      题:合作市关于征集非遗线索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关:合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日期:2022-05-26

合作市关于征集非遗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2-05-26   作者: 点击数:  

为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充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定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

二、征集条件

1.起源于民间,在人民群众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创造发展,延续至今,在历史演进和文化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自身的风格与特色,并且随着历史的前进而不断发展,承载着人类的文化记忆。

2.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通过一定独特、精湛的技艺呈现出来,反映着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和思想、情感表达。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典型的地方特色,能够作为地方文化的代表。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6月15日。

四、征集内容

凡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具体包括:

1.民间文学(如民间故事等);

2.传统音乐(如通俗弹唱等);

3.传统舞蹈(如哈钦木等);

4.传统戏剧(如“南木特”藏戏等);

5.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如藏式石砌墙技艺等);

6.传统医药(如合作藏医药等);

7.民俗(如香浪节等)。

五、征集要求

1.秉持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原则,所提供线索需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资料详实,传承谱系明晰。

2.非遗项目提供包括名称、特征、历史渊源、存续状况、文化价值等情况的书面介绍;传承人需提供包括掌握技艺情况、传承谱系、技艺水平、社会影响等的书面资料;可附带有助于说明所提供线索实际情况的影音资料,如录音、录像、照片等。

3.已列入我市各级非遗名录的资料无需再次报送。

六、联系方式

如有符合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条件的线索,请与市文化馆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

方婧文        联系电话:18719535665

夏道草(藏语)联系电话:18093949622

电子邮箱:534680247@qq.com



合作市文化馆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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