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3-06-0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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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推进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结对关爱全覆盖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驻合各单位: 《合作市推进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结对关爱全覆盖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中共合作市委办公室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合作市推进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结对关爱全覆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州“结对帮扶·爱心甘南”工程建设部署要求,推动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结对关爱全覆盖,根据《甘南州推进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结对关爱全覆盖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特殊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与孤儿结对当“爱心爸妈”,与困难重度残疾人或特困家庭结对当“爱心家人”,通过“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关爱服务,不断提升特殊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密切、关爱服务更到位、人民群众更满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效衔接,强化兜底保障。做到结对关爱行动与现有乡村振兴帮扶机制相衔接,与县级领导干部包抓工作相衔接,与深化拓展“8+”机制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相衔接,与“联寺联僧”工作相结合,在现有乡村振兴帮扶和框架内增加结对关爱内容,不再另行确定帮扶乡镇、村(社区)。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联系包抓帮扶制度,实现县级领导联系帮扶全覆盖。继续坚持市直组长单位统筹协调制度,牵头负责成员单位与帮扶乡镇、村(社区)的沟通衔接、联络服务等工作。有乡村振兴帮扶任务的单位,到所联系乡镇、村(社区)开展结对关爱工作;没有乡村振兴帮扶单位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由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乡镇(街道)、村(社区)完成结对任务。督促落实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政策,切实兜住民生底线,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坚持城乡一体,分层分类结对。结对关爱行动坚持城乡统筹,市乡村三级联动、分类结对、一体推进。本次结对帮扶工作原则上以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进行结对帮扶为主,科级以上实职领导干部数量不足时调剂科级以上虚职领导干部进行结对帮扶,仍然不足的从全市党员干部中进行调剂。本单位所在帮扶村的关爱对象不足时,按照帮扶不越乡的原则,从邻近的帮扶村中调剂关爱对象进行结对;帮扶干部数量不足的,从邻近村的帮扶干部中调剂结对。城市关爱对象原则上由四个街道科级以上干部结对,结对人员不足或多出时,由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剂。 ——坚持实事求是,保证帮扶效果。结对关爱行动坚持从关爱对象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及其监护人的意愿,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关爱对象个人隐私和身心健康。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精准管理、实时监测、动态调整。科学合理搭配结对干部和帮扶对象,女性孤儿原则上由女性干部结对,女性干部不足时,应安排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男性干部结对,确保结对关爱对象帮扶全覆盖。 ——坚持社会参与,汇聚工作合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慈善组织、商会协会等社会力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结对关爱行动,形成全社会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具体工作由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沟通衔接。 三、关爱对象 (一)孤儿。全市社会散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机构养育的非精神和智力类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二)困难重度残疾人。全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且不在机构接受治疗和服务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三)特困家庭。全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 四、关爱内容 (一)大力实施“爱心扶孤”行动。用心做实“孤有所养”。用心用情开展联系、协调、服务,帮助做好孤儿的生活照料、情感关爱、悉心看护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孤儿的学习、生活及监护变化等情况,建立结对关爱工作台账,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教育、抚养责任,确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用爱做好“心有所慰”。深入孤儿家庭,利用“六一 ”儿童节以及传统节日等,与孤儿及其监护人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用心倾听、用爱抚慰,教育引导孤儿养成乐观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丰富他们的精神和感情世界,培养他们的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真正为孤儿撑起“心灵晴空”。用情做深“难有所帮”。全面了解和协调落实孤儿的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保障、住房保障、权益维护等政策,对符合条件但没有享受政策的,及时协调落实到位。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心学习、幸福生活。用力做强“学有所教”。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适龄孤儿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为其提供特殊教育。积极对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助学项目,开展各类爱心助学活动,让每一名孤儿都能和其他孩子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茁壮成长。 (二)大力实施“爱心助残”行动。强化残疾人兜底保障。全面了解、协调落实困难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各项政策,对符合条件但没有办证的及时向市残联反映,对不具备劳动条件的残疾人要采取特殊帮扶政策,对符合住房救助条件的要帮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坚决防止因残致贫返贫。提升残疾人康复质量。积极协调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康复服务体系,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康复机构,加大对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0—17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残疾人辅具适配提供帮助,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深入了解关爱对象接受教育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各类教育保障政策,帮助落实残疾学生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教育各类费用减免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高中、大中专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残疾人保障金助学政策,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支持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参加就业培训,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更多残疾人就业,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实现自立自强。 (三)大力实施“爱心济困”行动。全面摸清户情。进一步摸清特困家庭的基本情况,动态掌握特困家庭的劳动能力、生活来源和赡养抚养等生产生活情况,找准造成家庭困难的根源症结,了解关爱对象所思、所忧、所盼,靶向解难、精准帮扶,确保帮到点上、扶到根上。真心暖心关怀。把帮扶的特困家庭成员当亲人,将心比心、以心换心想问题办事情,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个性特点、生活习惯,准确了解他们的健康状况、情感需求、思想动态,切实当好他们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积极救助帮扶。协调落实特困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但未享受的主动帮助落实到位。妥善安排特困家庭住房,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争取住房救助;对患有重病的,协调落实大病救助政策。竭力纾困解难。通过经常性走访探视,加强问题调查研究,既着眼当前解决“柴米油盐”等燃眉之急和一时之需,更要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千方百计促进特困家庭人员就业创业和劳动增收,不断提高特困家庭的生活质量,真正把温暖送到每一位特困对象的心坎上。 五、工作标准 结对关爱行动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是“爱心羚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务实行动,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载体。开展结对关爱行动,要以人文关怀、精神关爱为主,不用公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感情联络、走访探视、纾困解难、落实政策,做到精神有人关爱、心灵有人抚慰、困难有人帮助、权益有人维护。 (一)加强联系交流。利用传统节日、“六一”儿童节、助残日、重阳节、双休日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书信等方式,与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或其监护人开展常态化沟通交流,了解帮扶对象日常生活、学习、健康和安全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孤儿勤于学习锻炼、养成良好品德、树立远大志向,引导困难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保持健康心态,提振生活信心,乐观面对生活。结对干部每年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书信等方式与关爱对象联系交流不少于4次。 (二)经常走访探视。到关爱对象家庭或所在机构,与关爱对象或其监护人面对面聊天谈心,重点查看身心状况是否良好,问学习生活、日常生活有无困难,察居住环境有无火灾、触电、溺水、烫伤、摔伤、煤烟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倾心倾力纾困解难、消除隐患。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孤儿做好自我防护。在机构工作人员陪同下或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后,结对干部可带孤儿到干部家中聚会或进行户外活动。在监护人陪同下,协助困难重度残疾人进行户外活动;动员引导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到机构集中供养;为关爱对象赠送学习用品及基本生活用品等。结对干部每年到关爱对象家庭或所在机构实地走访探视不少于2次。结对干部所在单位组织填写《合作市结对关爱行动联系卡》(详见附件2)中的干部基本信息,报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乡镇街道,具体确定“一对一”的关爱对象和结对干部,填写关爱对象基本信息并录入信息系统。结对干部每次联系交流和走访探视后,根据关爱对象类别,通过结对关爱微信小程序分别填写《合作市结对关爱孤儿行动工作记录表》(详见附件3)、《合作市结对关爱困难重度残疾人行动工作记录表》(详见附件4)和《合作市结对关爱特困家庭行动工作记录表》(详见附件5)。 (三)严格落实政策。广泛宣传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康复、教育保障、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助餐服务、权益维护等各项政策,对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和责任清单》(详见附件6)、《困难重度残疾人保障政策和责任清单》(详见附件7)和《特困家庭保障政策和责任清单》(详见附件8),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但未享受的,协调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时落实到位。 (四)做到“四个必到”。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接地气、心贴心的实际举措,设置爱心结对工作联系卡,认真落实“四必到”关爱制度,即重症住院必到、子女辍学或待业必到、意外灾害必到、家人去世必到,加强问候和跟踪了解,给予关怀帮助,积极协调解决关爱对象提出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各种困难,真正做到诉求倾心听、政策细心讲、实事精心办、困难真心帮,切实为关爱对象办实事、解难题。 六、结对方式 (一)甘肃省国家安全厅、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与乡村振兴帮扶村的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或特困家庭“一对一”结对,人员不足时,从副处级或正科级领导干部中补充。 (二)州纪委、州畜牧研究所、合作监狱、消防支队的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正科级)与所联系的乡村振兴帮扶村的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或特困家庭“一对一”结对;结对人员不足或多出时,由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剂结对。 (三)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安排科级及以上干部依次与辖区内的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或特困家庭“一对一”结对;人员不足时,从本市科级以下党员干部中调剂补充,实现结对全覆盖。 (四)一户中同时有多名关爱对象的,原则上安排1名职务较高的领导干部结对。 (五)关爱对象户籍地与市内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干部负责结对。 七、统筹推进 建设“爱心羚城”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与中心工作一体推进、互促共进。 (一)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常态化报到服务制度,全面推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开承诺为民服务事项等工作制度,组织干部下沉一线开展结对共建和志愿服务。 (二)与全市“三抓三促”行动相结合。结合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一对一走访、心贴心交流、实打实帮扶。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对标结对关爱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行动要求,经常性开展联系交流,认真进行走访探视,精准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四个必到”,有效推动“结对帮扶·爱心羚城”工程建设走深走实。 (三)与主动创稳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相结合。结合开展主动创稳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注重在结对走访中了解困难群众诉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努力畅通社情民意,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在爱心帮扶中消弭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优势开展结对关爱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积极引导孤儿增强遵纪守法和自我防护的意识,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四)与巩固拓展“党亲·国好·法大·家乡美”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结合巩固拓展“党亲·国好·法大·家乡美”主题实践活动成果,鼓励引导民主党派广大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发扬优良传统,在提供公共服务、开展公益慈善等方面主动担当作为。引导港澳台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增强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通过捐资捐助等方式奉献爱心。 (五)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志愿服务为抓手,采取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引导鼓励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结对“认亲”活动,扎实开展爱心帮扶,真正让志愿服务成为送温暖、献爱心的重要载体,通过“爱心羚城”建设推动志愿服务提质增效。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紧盯城乡社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困难群体最紧迫的需求,打造灵活多样的爱心服务项目,持续探索“慈善+社工+志愿服务”联动模式,组织志愿者与儿童福利院、敬老院、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等加强对接,提供专业化常态化爱心服务。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帮扶实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从市民政局、市残联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班,负责开展具体工作,不定期召开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的具体问题。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做好本辖区结对关爱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部门结对关爱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统筹抓好本单位结对关爱工作。结对干部要全身心投入到结对关爱帮扶工作中去,摆正位置、精准帮扶,详细记录每次帮扶情况,因户因人制定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帮扶工作举措,实现全覆盖帮扶,确保帮扶工作不留空档、不留空白。 (二)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市民政局负责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特困家庭救助供养等工作,指导做好结对关爱孤儿与特困家庭行动工作记录表的填报和解释;市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精准办证、康复服务工作,指导做好结对关爱困难重度残疾人行动工作记录表的填报和解释;市教育局负责适龄孤儿、困难重度残疾儿童和特困家庭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及教育救助工作;市公安局负责落户、亲属失联查寻工作;市司法局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就业救助,做好孤儿成年后的就业扶持工作,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创业;市住建局负责住房保障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康复工作;市医保局负责按规定做好医疗救助等工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共同推进结对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抓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通报,实行动态调整。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加强督查调度,建立季通报制度,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查找和发现问题。要依托结对关爱行动信息系统,加强对关爱行动的动态监测,对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结对干部,及时提醒、督促落实。结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由派出单位负责,同时接受关爱对象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监督。建立健全结对关爱行动动态调整机制,每半年摸排一次结对干部动态,结对干部出现岗位调整、职务变化、退休离岗等情况时,在保持结对关爱总体稳定的情况下,由所在单位根据结对干部和关爱对象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整补充。结对干部退休离岗后仍然愿意参与结对关爱行动的,应当予以支持,并由原单位统一管理。市民政局、市残联要负责做好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对象动态调整等工作,及时掌握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对象的新增、退出等动态并更新信息库,关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由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结对干部所在单位进行调整。结对干部或关爱对象变更调整后,由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结对干部所在单位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和联系卡信息,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四)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坚持正面宣传,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营造社会高度关注、干部倾情投入、群众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作用,更好发挥微羚城等政务新媒体快捷高效的优势,通过即时报道、开设专栏、综述评论、深度访谈、视频短片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报道结对关爱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的良好氛围。要善于发现工作中的鲜活事例、特色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对结对关爱行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个人和社会力量,每年以合作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名义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由市结对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印制藏汉双语“合作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保障政策”口袋书、宣传册,宣传资料印制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使结对干部及关爱对象全面、准确理解保障帮扶政策。 相关文档 链接:中共合作市委办公室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作市推进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结对关爱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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