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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南州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10-09 11:23:31   作者: 点击数:  

马文婷、刘燕、李萍委员

政协五届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合作市实行共享单车的提案(第191号)由州政府批转我市办理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合作市发展共享单车,不同于在一二线城市的发展,原因有四:一是合作市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保护是重中之重,共享单车回收率低,废物率高,若发生大量遗弃,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二是合作市地处高原,冬季长达六个月以上,共享单车内嵌电子设备,极易在严寒条件下损坏;三是合作市城区范围小,拥堵的区域、时长有限,且生活节奏较慢,相当一部分市民习惯步行出门;四是由于我市没有共享单车生产制造企业,而县级区域市场份额较小,有入驻意愿的共享单车公司实力不足,前期工作迟迟无法开展。鉴于以上原因,针对共享单车的发展,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解决,现阶段我市暂不宜发展共享单车,但同时我们也会加大对该行业的关注力度,今后如若城市发展需要,将会把此项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为城区合理规划谋求更多元的发展空间。因此该提案无法办理。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面的关心和支持。 

 

 

合作市人民政府

                              2023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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