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15:14:56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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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政任字〔2023〕1号 合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蔡春龙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属驻合各单位: 接市委组字〔2022〕57号通知,经六届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蔡春龙同志不在担任合作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职务。 合作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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