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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3-04-30 09:30:27 阅读次数: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借此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日期间,合作市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温馨提示,当前正值生产大忙季节,生产生活出行活动频繁,农机事故处在易发高发的风险时期,一起事故将给一个或几个家庭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为了您和家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团圆的假期,我们真诚地提醒您:一、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和运输工具,不是客运工具,其技术参数均未按载人安全标准设计,因此严禁农机具违章载人或客货混装。提醒广大农机手务必高度重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二、保持机车良好工作状态。要经常检查维修操作、转向、制动系统,防止失灵、失控。要经常清洗冷却系统的水垢污泥,防止冷却系统失去功能。要随时排除机车故障,要重点检查喷油泵、变速箱等关键部件的工作情况、完好情况,避免机车带病作业,埋下事故隐患。三、严格遵守农机操作规程。做到“六个禁止”:禁止检验不合格的或无牌无证的农业机械在道路上行驶。禁止长时间超负荷作业,拖拉机负荷应控制在85%以内。禁止轮胎气压超过标准,拖拉机在恶劣环境下工作,轮胎气压低于标准气压2-3%,以防突然爆裂。禁止蓄电池通气孔堵塞,以免使用中产生的氢气和氧气在高温下膨胀受阻而爆炸。禁止随意拆卸调整机构,避免因提高发动机转速而造成农机事故发生。禁止在堤坝上超速行驶、横坡行驶或下坡时分离离合器滑行。四、自觉做到“六个不准”。不准酒后驾车和超载、越速作业。不准在通过繁华村口街道、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不准在没有判断前车动向时超车。不准夜间行驶时超速会车。不准在视线不良的雨、雾、雪天和在坡顶、转弯时超车。不准肇事逃逸,一旦发生事故,首要任务是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案。五、更新好农机尾部反光标识。“亮尾”行动是让后方驾驶人提早采取安全措施,农机手要及时检查农用车辆反光贴,对反光标识老化、不清晰、不完整的要及时更新、更换,增加夜间行驶辨识度,提高农用车辆夜间上道行驶的安全性。“事故猛如虎,安全大于天”!请广大农机手朋友们时刻把安全生产铭记于心,自觉增强事故防范意识,与我们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农机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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