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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专栏

合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公示清单

发布时间:2019-10-08 18:20:33 阅读次数:

序号 检查项目 抽查事项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事项类别 检查依据 抽查比例
1 登记事项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合作市市场监管局监管所 1、等级中是否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擅自开业的。2、是否伪造、涂改、出租、出售转让营业执照。3、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醒目位置。4、是否办理变更登记,从事经营范围以外活动。 市场监管执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外伤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3%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2、是否擅自改变、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 市场监管执法类 《企业名称管理登记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农名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3%
经营期限的检查 1、等级中是否隐藏真实情况弄虚作假2、公司经营期限事项发生变更时,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 市场监管执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攻击等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3%
经营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项目的检查 1、等级中是否隐藏真实情况弄虚作假2、公司经营范围事项发生变更时,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3、申请登记经营范围是否法律禁止范围 市场监管执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3%
住所或所在场所的检查 1、登记中是否隐瞒正式情况弄虚作假2、公司住所事项发生变更时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3、住所是否与登记一致。 市场监管执法类 同上 3%
法定代表人任职情况检查 1.是否存在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2、公司法定达标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 市场监管执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3%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是否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 市场监管执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3%
2 公示信息检查 年度公示信息的检查报告情况的检查 公司信息是否按照公司期限进行已依法报告;公司信息是否隐瞒真实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经营场所是否与登记一致。 市场监管执法类 《企业信息公司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 行办法》 3%
及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是否与相关注册资本、股权变更、行政许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等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相关信息。 市场监管执法类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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