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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当周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2-10-08 15:17:21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在农牧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指导农牧村基层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认真落实党和国家扶贫开发政策,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健全农牧村市场和农牧村服务体系,保护生态,开展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牧业技术,抓好农畜产品生产工作;推动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

3、负责农牧村教育、卫生、文化、人口、环保等工作,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快农牧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农牧村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农牧村公共文化;开展农牧村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牧村低生育水平,提高农牧村人口素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指导村级建设与规划,改善农牧村人居环境;做好社会救济、社会保障、拥军优属工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办事制度和程序,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完善基层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会资源,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负责开展社会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农牧村社会治安综合致力建设,抓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交通安全工作,维护农牧村社会公共秩序,确保农牧村社会稳定。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维护农牧民权益机制,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农牧村社会公平正义。

5、负责辖区群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评优、创优活动。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措施,加强村民法制教育和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的法制意识,组织群众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性活动。

6、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牧村和谐。加强农牧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引导农牧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农牧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牧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合作市当周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合作市当周街道办部门本级算。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839.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39.39万元,增长1.3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3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7万元,增长2.12%。2021年度收入其中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1.52万元,占99.96%;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0.5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0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2万元,增长0.69%。其中:基本支出1407.2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39.24万元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30.37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社会保险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6.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02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社会保险增加,在职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6.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4万元,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6.6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48.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1.09万元、津贴补贴590.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4万元、住房公积金7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6万元,其中:退休费17.61万元、生活补助5.24万元、奖励金21.1万元。公用经费104.0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5万元、印刷费0.65万元、维修费10.02万元、手续费0.06万元、电费3.36万元、邮电费1.57万元、取暖费8.52万元、差旅费5.82万元、专用燃料6万元、福利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46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清运车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0.5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我单位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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