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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2-10-08 11:43:46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市工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业、信息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相关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优化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运行中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工业应急管理、指导产业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四)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协调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州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拟订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六)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电子信息与软件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负责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工业产业园区布局规划,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

(八)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化、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九)推进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信息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十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

1.履行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升工业总体水平职责。履行加强建立信息共建共享互通机制,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职责。履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食盐市场监督执法。市工信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市工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接待、环境卫生整治、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抓好市直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群共建等工作,做好党员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做好市直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纪检工作,督促检查市直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2.产业发展股。拟订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工业结构调整的方针政策;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拟订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工业发展的使用安排计划。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工业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布局调整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信息产业日常运行,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煤、电、油、气、水、热、运输等有关问题。负责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我市促进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中小企业成长、规模培育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引导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及相关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对消费品进行培育、管理和监测。

3.信息化与能源发展股。负责信息化推进工作,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指导电子商务发展,协调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与互联网融合。指导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工作。组织协调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煤炭等能源市场建设、监督与管理。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节水,推动工业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全市工业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等有关事项,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920.74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8.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9989.7159万元地方债券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895.1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6.59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9989.7159万元地方债券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1.8045万元,占8.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89.7159万元,占91.69%其他收入3.7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918.4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72.16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9989.7159万元地方债券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26.5173万元,6.65%;项目支出10191.9159万元,占93.3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14.744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49.8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9989.7159万元地方债券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0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78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人员经费项目款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万元。

  2.行政单位离退休24.7646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5132万元。

  4.死亡抚恤1.39万元

5.行政运行600.8万元

6.住房公积金39.55万元。

7.减排专项支出7.2万元。

8.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20万元。

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82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6.76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7.428万元、津贴补贴286.1万元、奖金13.32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96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68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12万元、住房公积金39.5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8448万元,其中:退休费24.7646万元、生活补助56.9052万元、奖励金81.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686万元,其中办公费7.8266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67万元、邮电费0.75万元、差旅费4.46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11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5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未产生“三公”经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2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1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广告宣传服务、办公消耗品等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7.402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5.3389万元;家具、用具12.0634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89.7159万元,本年支出9989.7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989.7159万元。主要用于疫情期间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及地方债券资金。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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