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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7 15:35:28 阅读次数: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属驻合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防灾避险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3号)及省、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好《甘南州减灾委员会关于全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州政发〔201678号)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各项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强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防灾就是防贫,减灾就是增收”的思想,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把防灾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相结合,把减灾与精准脱贫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始终绷紧防灾抢险这根弦,“宁可备而无灾,不可失防万一”,绝不能存有麻痹懈怠和侥幸心理。各乡、街道“一把手”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确保应对措施科学有效,工作人员职责到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务水电、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会商,认真做好雨情、水情、讯情的分析和研判,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好各类灾害应急救援措施
    各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各类灾害应急救援的操作性。要进一步完善村、社区灾害应急预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遭遇突发灾害时能及时反应、各就各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不定期开展应对各种灾害的应急演练,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的培训,组建以民兵为主的抢险救灾突击队,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抓紧采购储备补充一定量的防汛类、生活类救灾物资,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采购、协议储备和紧急调运机制,提高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抓好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各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灾害风险监测,密切跟踪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和灾害隐患点发展趋势,国土、水务水电、气象、地震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努力提高预报精准度。要在前期灾害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汛期可能多发频发的灾害,进一步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要从可能面临的最不利情况出发,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隐患,严密防范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要建立和完善灾害信息共享机制、灾情会商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安排专人尽快维护、维修所有的监测预警设备,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防灾减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类灾害,多媒体、多途径、全方位、全覆盖地向社会公众宣传防范灾害风险知识,普及自救互救和逃生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和避险能力。在各灾害隐患点要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应急避险场所和路线图,并确保逐村逐户逐人告知。
 
 
 
合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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