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312002 | ||
标 题 | 关于合作市落户难的问题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3月12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你好,本人因工作调动到合作上班,因没有房产信息提供,派出所拒绝落户,只认房产信息,其他一切证明无效。请问,为何落户只认房产手续,不应该有配套的措施吗?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合作市公安局现就反映“关于合作市落户难的问题”答复如下: 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对你咨询有关问题过程中存在了解上的不深不细,沟通理解有误差。我局在办理新落户手续中,根据《甘南州公安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凭本人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的证明,经审核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的要求,需在本市办理落户的需提供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如无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需持房管局证明)、街道办证明等材料方可落户。同时,对引进人才落户条件有所放宽,对在本市工作无住房且有意愿和需求在本市辖区落户的人员,可凭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分配(人事、组织任命)文件和单位介绍信,根据你现工作单位所在辖区在现有的13个集体户中就近选择办理集体户口,如你在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可在城南派出所就近入户,户主为“城南派出所”,你为其中一名居民。一般情况下,由于集体户中人员较多,不向个人办理集体户口簿。 合作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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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