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市长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222001
标    题 玉鑫嘉园开发商逼迫业主签订霸王条款
姓    名 1**
手    机 187****4963
地    址 合作市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2年02月22日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19年8月购买甘南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玉鑫嘉园小区在建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2020年12月30日交房,开发商违约至今,近期通知业主去收房。但是需要签一个“收房确认书”的露王条款,其中有两项规定霸王条款:一、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计算物业费,但是1月1日我并没有收到房;二、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延迟交房减免3年物业费作为业主的违约补偿。开发商未跟业主协商同意过违约补偿,本人也不同意这个违约补偿方式,但是开发商表示不签这个“收房确认书”就不给钥匙,业主也收不到房,开发商将收房一事一拖再拖,将物业、房屋产权、违约赔偿混为一谈,以签确认书的方式逼迫业主放弃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无故扣押业主付款买的房屋,逼迫业主签订霸王条款,强买强卖,在此患请有关部门调查此事,为我们业主做主。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反映“关于玉鑫嘉园开发商逼迫业主签订霸王条款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系玉鑫·锦绣世家项目负责人到我局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关于业主反映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计算物业费的问题,截止2022年2月18日,玉鑫·锦绣世家项目仍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具备交付条件。我局已明确告知开发企业不得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物业费,需待房屋完成竣工验收,向业主交付后开始计算物业费。

关于逾期交房产生的违约责任,建议业主依照合同约定向合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225

处理对象 合作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2-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