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20115001 | ||
标 题 | 建行10户平房要求房改 | ||
姓 名 | 刘** | ||
手 机 | 156****6961 | ||
地 址 | 甘南建**** | ||
发件IP | ************** | ||
写信时间 | 2022年01月15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你好: 我是合作市市民,居住在永曲路与通钦路交叉口州建行家属院,单位在90年代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在国有土地上修建了三排平房共计(10户)。居住的都是本行职工。由于建行不作为,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不到位。建行老家属院在(以前州政协家属院背后现永胜家园二期)州财政局和州建行共建平房一排和10户小二楼及永曲路与通钦路交叉口州建行家属院楼房(共30户)以上全部办理了房改,唯独对我们居住的10户平房没有房改,造成房改历史遗留问题。这样公平吗?试问领导合情?合法吗? 2021年8月26日,印发甘办字(2021)55号,甘南办字(2021)45号文件精神。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尊重群众,立足实际提出方案,民生优先以人民为中心对住房者无过错。敢于作为、积极负责,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担当者担当。强烈要求人民政府解决10户平房房改历史遗留问题。不要打着甘肃广森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谎言。从2018年至今没有结果。有党的好政策我们10户要求房改! 2022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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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就反映“关于建行10户平房要求房改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工作人员对“建行家属院住户的诉求”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经查,建行甘南州分行家属院棚户区位于永曲东路与通钦街交叉口,总占地面积约9067m2,现有住户40户,该片区现状为砖混结构老旧楼房及土木结构平房(其中:平房10户,老旧楼房30户。片区内配套基础设施无法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房屋年久失修,安全隐患极为严重,现该片区土地属国有划拨土地,权属单位为建行甘南州分行。 为解决该片区住户居住条件,经我局协调,甘肃广森置业有限公司已与建行甘南州分行协商,将该片区纳入该公司开发改造计划,计划对该住宅楼进行拆除重建。截止目前已完成片区摸底调查,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我局将跟进项目实施情况,督促甘肃广森置业有限公司尽快开展房屋征收及安置、土地招拍挂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切实改善该片区居民生活条件。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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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