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市长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615004
标    题 合作城区供电公司私停小区电梯草菅人命
写信时间 2023年06月15日
信件内容


甘南州合作市城区供电公司连同高原春城物业私停小区电梯,导致孕妇上下班爬楼梯,劳累过度,从而致使孕妇流产草菅人命,拿医院的检查结果去物业,告知病人需要回家疗养休息,无人处理相护推卸责任,我是陕西咸阳人,租住在高原春城小区,病人回家无法爬楼梯,望有关领导尽快予以处理,万分感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你好!6月15日您在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关于城区供电公司私停小区电梯草芥人命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高原春城小区为国网合作市供电公司的居民合表高压用户,采用高压总表供电的形式进行供电。高原春城小区内居民、商品及公共部分由小区物业转供电,电梯等公共设施由高原春城物业管理,非我公司直接供电。自2022年1月起,该小区长期拖欠电费,拖欠电费最高额达30万。2023年6月,该小区物业再次拒交电费,我公司按照《甘肃省供用电条例》于6月6日向该小区物业发送欠费停电通知书,但为了群众居民生活用电,未采取停电措施。据现场核实,在6月催缴电费过程中,该物业表示无力承担小区使用电费,要求我公司配合将小区公共设施供电停止。要彻底解决该小区的正常用电,一是需高原物业按时缴纳电费。二是高原物业要加强配电设备管理,及时消除用电隐患。三是加快配电设施改造,满足移交条件后供电到户。

我公司将全力配合物业公司解决客户用电问题。

国网合作市供电公司

2023年6月17日

处理对象 合作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3-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