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0615002 | ||
标 题 | 美森家园1-7号楼楼顶漏水,没人解决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6月15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美森家园5号楼住户,因楼顶漏水,自6月5日给小区物业电话告知至今得不到解决。1. 物业说自成立业委会开始停车费由业委会管理进行大型维修。期间,1.物业让我找业委会,可是打了无数个电话也没找到业委会负责人,他们踢皮球说自己不是负责人; 2.给房改局打电话,他们说:美森好多人没办房产证,等所有住户办理了房产证,才能动用维修基金; 3.找卓尼路社区,社区组织开了协调会,但是在会上,业委会成员表示:小区楼顶是顶楼住户的楼顶,不是小区公共设施,不能用大家的停车费维修。 麻烦市长帮我们顶楼住户解决一下,因为我们面对这样没有法律意识、没有小区居民公约的业委会和物业确实无能为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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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 6月15日, 您在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关于“美森家园1-7号楼楼顶漏水,没人解决”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美森家园1-7号楼楼顶业主家中漏水情况属实,业主代表向当周街道办及市住建局反映后,卓尼路社区联合市住建局组织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企业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因楼顶属公共区域,需启用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由于该小区部分业主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也未缴纳公共维修资金,导致无法按楼栋启用该费用。协商会上,市住建局提出单独将顶层住户的维修资金用于修缮屋顶,业主代表未同意,方案无法执行。2022年开始,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小区停车费由物业企业代收,使用权规业主委员会所有,物业建议启用停车费进行维修,但业主委员会代表以小区大部分业主不同意为由,拒绝使用该笔费用。目前,卓尼路社区正在组织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争取启用停车费进行维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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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23-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