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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307001
标    题 颐和小区暖气长期不热,热力公司推卸责任
写信时间 2024年03月7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颐和小区的一名住户,我已多次反映本小区

暖气不热的问题,热力公司也有派人上门查看,但是至今家中暖气还是维持在19度左右,尚未达到今年的供暖标准,更何况和其他小区暖气二十五六度相比差距甚远。本人也多次找专业人士查找暖气不热的原因,发现最根本的原因是本小区暖气管道进水温度不达标。对此热力公司解释说“

颐和小区自建成以来是自建二次换热站供暖,二次换热设备的运行管理由物业单位负责,我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予以配合。”。按照热力公司的解释,本小区暖气不热的主要责任在于二次换热,那我有一个疑问,为何热力公司要将二次换热的责任交给物业公司,这不应该是热力公司的责任吗?如果由物业公司负责这项工作,那热力公司凭什么向客户收取费用,不应该是交给物业吗?


   

谁收钱谁办事,既然热力公司负责收取全部的取暖费用,那二次换热的责任也应该在热力公司。请热力公司肩负起自己的责任,做好二次换热,为客户负责,认真解决问题,不要推卸责任。如果无法解决问题,本人将会继续寻找其他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

您在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暖气不热”的留言已收悉,经我公司维修人员现场查看,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颐和小区前期该小区内的二次管网多次破裂,导致自建换热站无法正常运行,后因电力设备故障,我公司停炉抢修,抢修运行正常后自建换热站对站内设备运行参数未及时进行调整,加之受极寒天气影响,导致室内温度下降。我公司技术人员已对站内设备进行了检查,并监督配合自建站管理人员对运行参数进行了调整,现小区内整体温度正常。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1月30日

市水务热力公司

处理对象 合作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