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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72000296EAB26D
标    题 关于加强香巴拉文化广场晚间自行车骑行活动管理的建议
写信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合作市一名普通市民,长期居住城区,每日晚间都会前往香巴拉文化广场散步休闲。香巴拉广场是我市核心城市公共休闲空间,承载市民散步、老人休息、孩童游玩、群众文体活动等功能,是展现羚城城市风貌、民生幸福感的重要窗口。近期广场晚间自行车、儿童平衡车、电动自行车肆意骑行问题愈发突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结合广场实际管理规定与现场现状,特此向您提出管理优化建议,望政府予以重视。

一、当前广场非机动车骑行存在的突出问题 1. 安全风险极高,极易发生碰撞事故

广场晚间19:00—22:00为人流最高峰,老人、幼儿、散步群众密集,路面开阔无隔离缓冲。大量市民、青少年骑行自行车、变速山地车、儿童竞速平衡车快速穿行,部分骑行者竞速追逐、急转弯,老人行动迟缓、孩童随意跑动躲闪不及,多次出现自行车擦碰行人、惊吓幼儿的情况,一旦发生冲撞,极易造成磕碰、摔伤,存在人身伤害隐患。根据广场管理相关规定,广场全域本就禁止自行车、电动车驶入骑行,违规骑行行为与管理要求相悖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潘金海网友:

您好!7月20日,您在合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留言,反映“关于加强香巴拉文化广场晚间自行车骑行活动管理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香巴拉文化广场作为城市的基础配套设施,是市民群众休闲、娱乐、锻炼的公共活动场所,在人流密集区域乱骑行会干扰他人正常通行,易因失误导致车辆侧翻或失控,造成自身及他人受伤等严重后果。我局收到建议后,第一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相关措施,一方面安排执法人员对香巴拉广场加强巡查频次,对违规者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并进一步规范引导,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完善设施,在走廊入口处设置了警示标识标牌、隔离石等措施,限制危险行为的发生;第三,根据广场管理规定,广场人流密集,骑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属于违法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易对他人构成人身安全隐患,因此禁止在香巴拉文化广场骑行。下一步,我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常态化巡查管控香巴拉文化广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自行车、外卖电动车、三轮摩托车等乱骑行现象的发生,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维护公共秩序,还市民群众一个休闲舒适的公共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合作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7月24日

处理对象 合作领导信箱
处理时间 2026-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