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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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1111001 | ||
| 标 题 | 举报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职人员张生鑫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 | ||
| 信件内容 | 举报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职人员张生鑫(职务: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挂职干部张生鑫 ),其涉嫌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参与大额民间借贷活动,金额巨大,可能存在权力寻租及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 被举报人基本信息 姓名:张生鑫,单位及职务: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政治面貌:中共党员,身份证号码:620421************ 二、主要问题与事实依据 被举报人张生鑫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本应廉洁自律,但其行为已明显超出正常民间借贷范畴,具体表现为: 1,借贷金额巨大,与其合法收入严重不符 事实描述:据我了解,自2019年起,张生鑫多次向加措、陆兴钰,王爱辉等人出借资金,单笔金额高达人民币10万元,累计出借总额估计超过90 万元。依据与说明:根据其公开的工资收入(估算年收入约10 万元),其根本无法积累如此巨额的资金用于出借。这巨额资金的来源十分可疑,可能涉及贪污、受贿或其他非法所得。 2.借贷行为频繁,张生鑫的借贷行为并非偶发的亲友互助,而是长期、频繁进行。约定的借款利息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明显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具有营利性质。张生鑫 这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党纪中关于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规定。 3.此人在玛曲县财政局工作期间据我了解,张生鑫利用其职务之便,与外部商家形成利益链条,对采购的政府办公用品进行违规操作。此线索恳请贵单位依法进行调查核实。 被举报人张生鑫的行为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不仅违背了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维护法纪尊严,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本人恳请贵单位: 1.依法对张生鑫立案调查,查清其巨额资金来源; 2.查实其所有民间借贷行为的详细情况,包括借贷对象、金额、利息及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提供便利等行为; 3.若查证属实,请依据相关党纪法规对其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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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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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11月11日,您在合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映“举报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职人员张生鑫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经我局核查,并专门向财务人员调取任职及薪资发放相关记录核实,确认我局无此人在职或曾任职记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合作市发改局 2025 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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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合作领导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5-1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