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水务局
二、主要职责
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流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
承担处理全局党务、政务各项工作,综合协调各股室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政务信息、机要通信、保密、会议组织、宣传报道、统计、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务、安全保卫等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培训考核及职称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监督。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负责编制部门预算;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组织协调局机关党建、宣传思想、综治维稳、纪律作风、环境卫生、精准扶贫等工作;协助局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做好市纪委、监委、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2.综合业务股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组织编制全市与水有关的国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组织开展重大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负责编制全市计划用水方案和水量分配方案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监测全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负责取水许可制度执行落实、取水许可证颁发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发布年度水资源公报。负责起草全市水务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规及配套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水行政监督检查和水务法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水行政听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调解、水事纠纷等工作。负责全市主要河流管理范围岸线、保证水位线、警戒水位线的“三线”划定工作。对本辖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跨(穿、临)河建设项目及采砂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和依法审批。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负责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综合指导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提出水电资源开发、管理、改革的合理化建议。负责编制水能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农村水电站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预防、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御工作负责县级管理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负责县级管理项目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工作。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报告备案、水土流失监督检查、水土流失纠纷调解等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洪涝灾害调度方案。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建设项目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前期勘测设计和项目储备工作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水利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年度计划。承办水利工程综合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江河治理工程、中小河流 治理工程、护村护田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农(牧)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运行管理单位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监督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及保护工作。负责对水利工程安全隐患的排查认定,督促责任单位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制定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预案。加强对水库大坝(河堤)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工作。水政监察、依法组织实施河道清障和违章建筑:全市范围内的水事纠纷,水事案件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取水许可、河道采沙许可的审批和水利规费的征收管理: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和其他配套设施。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受理全市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参与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勘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河道规划整治等职责,
四、办公地址
市政府综合服务中心12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941-8232552
七、负责同志
德拉,男,藏族,中共党员,1978年7月生,现任合作市水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