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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组成部门

合作市发展改革局简介

发布时间:2023-04-14 16:37:26 阅读次数:

一、机构名称

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市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受政府委托向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报告。

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五)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组织实施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级预算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备案、审批、审核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规划、指导全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街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承担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协调职责。
    (十三)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体制改革,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境外能源合作相关工作

    (十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十)拟定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交通战备职责,对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完成委和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负责国防动员建设管理、规划计划编制、动员准备组织实施、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标准体系营商环境问题跟踪督办制度机制,研究提出营商环境规划计划、统筹营商环境领域制度改革、政策落实,负责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政务服务、权益维护督办工作负责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提案建议、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考核、培训、工资、职称和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法制宣传、法制教育、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以及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管理、转移和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关协调事宜。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储备规划和总量计划,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市粮食和食糖储备,监测市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全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拟订市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政策,调整市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开展重点行业、重要商品价格调查,配合市级做好价格定价目录价格听证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贯彻落实省、州、市政府管理的商品和价格改革任务,同时负责纪检、政法系统价格认定工作。全面负责全市依法开展国家定点的主要农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依法对水、电、暖、气等公用事业实施定价成本监审;依法对公益性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依法对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管理的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服务价格政策,制定或调整市管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标准以及服务价格工作。提出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改革思路和制定改革政策,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标准体系、营商环境问题跟踪督办制度机制,研究提出营商环境规划计划、统筹营商环境领域制度改革、政策落实,负责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政务服务、权益维护督办工作,负责全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二)综合项目股。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负责主要文件、报告的起草;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各类专项规划。落实国家、省上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周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和政策举措。推进跨市区域经济合作。承担“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目常工作。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各项工作拟定全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全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建议;申报或安排国家投资、省级预算内、州、市级预算内和预算外投资项目;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及党群机关、政法系统投资项目的审批及管理。编制下达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定期督查、信息报送、目标考核等工作。出利用外资和境外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总规模及投向结构优化目标,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政府国外贷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管理工作;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工作的职责。协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文物、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广播影视、旅游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的职责。提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交通项目的整体布局;研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产业政策及改革措施,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状况;负责审批权限内的综合交通运输项目;组织协调全市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省上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全市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协调制定国土开发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主题功能区规划,参与编制下达农用地转用和基础测绘计划,协调空间地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下达民族专项资金计划。研究分析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改革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全市园区建设。统筹推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城镇道路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污染治理和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动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和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负责权限内服务业项目的备案、审批:负责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化设施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申报和审批、备案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项目;负责口管理资金的安排;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协调创新体系建设;监测和分析市场状况,提出全经贸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粮、成品油等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级粮油储备宏观管理;负责全加油(气)站、油库规划和布局建设;审批、上报经贸流通项目统筹协调全和服务业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订全服务业展中长期规划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财政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策协调发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直接融资的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推动全私募股权资基金行业的发,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成果落实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重大涉外项目。组织研究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和文件,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起草发展改革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政策性法规和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及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咨询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的管理,实施能源价格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拟订水电、电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新能源等有关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的预测预警、衔接能源生产供需平衡、信息统计和发展规划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对国家和省明令淘汰或者限制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工艺、材料和项目进行查处;执行综合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和主要用能设备能耗等限额,执行有关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情况的监察;对用能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出等工作受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等工作。

(三)国防动员和军民融合发展管理股。承担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信息动员、装备动员等国防动员工作的综合协调任务。拟定全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负责指导审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预案方案和人民防空方计划。负责统筹、衔接、审核国防动员、国防交通建设等计划。负责涉及国防动员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管理民防空、国防动员相关经费和资产,编制级相关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计审核、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战时协调相关经费和物资装备保障。根据政府授权,协调做好民用资源国防动员征用与补偿有关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公室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指导城市防空袭方案、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组织训练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调推进全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指导全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相关工作。负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承担政府赋予的应急效援任务,利用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设施和专业保障队伍为应急救授服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实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审核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和管理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等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负责处理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务工作,综合协调委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定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交通战备职责,对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完成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办公地址

合作市综合服务中心八楼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0941-8232033

七、负责同志

杨永安,男,藏族,中共党员,1976年8月出生,现任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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