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合作市人民政府网站!
  •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关切回应

关于申报2024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8 10:33:44 阅读次数:

根据《甘肃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建保〔2017〕6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城市低保家庭);

(二)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中低收入家庭;

(三)来合务工人员(含农民工)。

二、准入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合作市城镇户籍满1年以上,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4平方米(以实际居住面积为准);

(二)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优先予以发放;

(三)具有合作市居住证的来合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申请地缴纳6个月以上五险一金的其中一项即可;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机动车辆,无注册企业;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已享受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的不予纳入发放范围。

三、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申请以家庭为单位,人均保障面积为15平方米,每平方米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2元,人均月补贴180元,年补贴2160元。户均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成员人数超过4人的,按4人进行补贴。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合作市城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审批表》;

(二)《合作市城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个人信息查询表》;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的审核材料;

(五)城市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收入证明材料;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住证、用工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申请受理地点

申请对象为城市低保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应向户籍所在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为来合务工人员的应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六、申请受理时间

考虑认定工作入户调查、公示、审核环节多的实际,采取集中受理,集中审核公示。

申请受理时间:3月8日至3月31日

七、咨询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941-8210096

通钦街道办电话:0941-8226703

当周街道办电话:0941-5917001

伊合昂街道办电话:0941-8257676

坚木克尔街道办电话:0941-6919517



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

上一篇:关于开展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的公告

下一篇: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