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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切回应

关于合作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08:54:37 阅读次数:

为促进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发展,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7号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交运([2021]7号)文件精神,甘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合作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事宜的复函》(州交运[2022]71号)的规定。合作市交通运输局、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3月1日组织召开了合作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价格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听证参加人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出租车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出租车驾驶员劳动强度和收入水平、周边城市出租车价格水平等因素,合作市交通运输局向合作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审定合作市巡游出租车运价定价的请示》(合交运字[2023]51号),并于2023年3月27日六届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调价方案公告如下:

1.我市巡游出租车继续实行现有的定额计价服务方式,同方向乘客拼车出行,并结合城市服务半径扩大范围实行阶梯式票价。

2.市区主城区收费标准单人单次3元。主城区划定范围为:以广场为中心,东侧界限为环城东路;东南侧界限为通钦街南延伸段合作市第五小学处,南侧界限为尼玛路(森林公园北侧)向西绕至郎木寺路(烈士陵园前)至念钦街(西路),西南侧界限为念钦街南端(西路碌曲方向)至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新大门处;西侧为念钦街;西北侧为扎油路金轮驾校处,北侧为那吾路至国道568线江卡拉加油站处,央德路西端至环城东路交叉处。同时,在划定的三元车费区域内,根据乘客需求服务至小巷道、家属院、单位、宾馆需要增加费用的,原则上单人单次收费不能超出5元。

3.市区边缘区域收费标准为单人单次5元。市区边缘区域划定范围:南侧为通钦街南延伸段合作市第五小学以南至原收费站处,临潭路延伸段森林公园西北角处向东南至原收费站处,念钦街南端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新大门口以南至高速南口交叉路口处;西侧界限为念钦街以西至西山山梁为界;西北侧界限为扎油路金轮驾校以北至高速北口,北侧界限为国道568线江卡拉加油站以北至G568线坚木克尔街道加拉村委会处,央德路三叉路口至坚木克尔街道加拉贡玛村,央德路与环城东路交叉口以东至那吾镇加拉村委会路口,超出市区5元/人边缘收费区域的实行双方议价的服务方式。

4.夜间休息时段(0时至6时)每人加收1元服务费。

5.合作市巡游出租车新的运价标准自2023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

监督电话:12328   0941-8232841



合作市交通运输局

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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