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全市新兴领域党建和基层治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行业乱象,切实规范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发展秩序,净化基层社会生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兴领域党建和基层治理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以基层治理、群众“维权”为名,策划组织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妨碍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正常履职,从中敲诈牟利的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二)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或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操纵干扰基层选举的问题线索;
(三)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公益创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环节,围标串标、恶意竞标、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的问题线索;
(四)志愿服务组织以有偿、变相有偿等方式买卖志愿服务时长证明,违规代办、伪造时长证明,以志愿服务名义从事传销、诈骗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假借志愿服务名义开展销售、引流、返利、培训收费等盈利性、商业性活动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五)行业协会商会及社会组织领域,存在强制入会、强制收费、强制赞助、垄断经营、欺压会员和商户,以及擅自开展应当取得许可的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问题线索;
(六)快递物流、网约配送、网络货运、网约车等新业态新就业群体领域,存在垄断货源、强迫交易、恶意欠薪、强制用工,或有黑恶势力介入操控的问题线索;
(七)在物业服务、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基层治理领域,强买强卖、垄断经营、强揽工程、侵害挪用小区公共收益、利用网络平台自媒体采取“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的实施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暴力阻挠业主自治的问题线索;
(八)在新兴领域组建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中,借党建指导、党建服务、党员培训等名义强揽业务、捆绑收费、吃拿卡要,或弄虚作假骗取党建工作经费、补贴的问题线索;
(九)在新兴领域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中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或与黑恶势力勾连、为其提供违法犯罪条件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问题线索;
(十)其他发生在新兴领域党建和基层治理领域,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扰乱行业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线索反映渠道
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举报电话:0941-8232511
举报邮箱:328107046@qq.com
来信来访地址:中共合作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政府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9楼911室)
三、注意事项
1.线索尽量提供被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等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3.中共合作市委社会工作部将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凡泄露信息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中共合作市委社会工作部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新兴领域党建和基层治理领域综合治理力度,全力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整治,请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合作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