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合作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公示地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合作市实际,我市部署启动了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目前更新工作已全部完成。经合作市六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本次更新成果按规定予以发布施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合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合作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一览表.pdf
2.合作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pdf
3.合作市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成果修正体系(1)(1).pdf
合作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