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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合作市2026年拟享受劳务补助人员的公示(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6-09-04 14:52:57 阅读次数: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举措,全面落实就业帮扶惠农惠民政策,充分调动我市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外出务工积极性。根据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作市2026年度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相关精神,经乡镇(街道)审核、申报,拟2026赴省外、省内县域外务工的脱贫(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44人给予劳务补助,共计奖补资金6.68万元(其中:省外34人,奖补资金6.18万;省内10人,奖补资金0.5万)。现将奖补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202694-9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反应情况,我局将按程序发放奖补资金。

奖补条件:

1.赴天津市连续务工3个月及以上,能提供劳动合同(务工协议)和3个月及以上工资流水,发放劳务补助2400元;

2.跨省(不含天津市)连续务工3个月及以上,能提供劳动合同(务工协议)和3个月及以上工资流水,发放劳务补助1800元;

3.赴省内县域外连续务工3个月及以上,能提供劳动合同(务工协议)和3个月及以上工资流水,发放劳务补助500元。



监督举报电话: 人社局 0941-8232781

附件:1.合作市2026年符合劳务补助条件人员花名册(省外)第四批

         2.合作市2026年符合劳务补助条件人员花名册(省内)第四批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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