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举措,全面落实就业帮扶惠农惠民政策,充分调动我市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外出务工积极性。根据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作市2026年度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相关精神,经乡镇(街道)审核、申报,拟对2026年赴省外、省内县域外务工的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94人给予劳务补助,共计奖补资金16.96万元(其中:省外92人,奖补资金16.86万;省内2人,奖补资金0.1万)。现将奖补名单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反映。公示期满,如反映应情况,我局将按程序发放奖补资金。
奖补条件:
1.赴天津市连续务工3个月及以上,能提供劳动合同(务工协议)和3个月及以上工资流水,发放劳务补助2400元;
2.跨省(不含天津市)连续务工3个月及以上,能提供劳动合同(务工协议)和3个月及以上工资流水,发放劳务补助1800元;
3.赴省内县域外连续务工3个月及以上,能提供劳动合同(务工协议)和3个月及以上工资流水,发放劳务补助500元。
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 0941-8232781
附件: 附件1.合作市2026年符合劳务补助条件人员花名册(省外)第一批
附件2.合作市2026年符合劳务补助条件人员花名册(省内)第一批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