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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机构及办事流程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24 10:13:29 阅读次数:

合作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机构及

办事流程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等相关法规政策,现将我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服务机构信息机构全称

合作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

机构性质: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通讯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当周街8号市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裙楼四楼人社局档案室

咨询电话:0941-823227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合作市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北裙楼四楼人社局档案室  

网上办理: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甘肃政务服务网各地人社部门官方APP等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2.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6.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基本公共服务内容

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

6.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办事流程

(一)档案接收流程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 网上办理

所需材料:有效身份证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办理步骤:

1.流动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申请事项

2.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申请材料

3.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调档函(转档手续材料)

4.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规定审核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转递

5.档案到达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验无误后办理接收如有档案中关键性材料缺失需一次性告知或退回档案

(二)档案转出流程

所需材料: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件

办理步骤: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调档函》原件)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调档

2.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核对申请材料并核实存档信息

3.登记转档,填写材料目录清单档案转递通知单后严密包封

4.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转递

(三)档案转递重要规定

1.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EMS)等给据邮件方式转递

2.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的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递

3.档案转递时应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严密包封并标注"人事档案""严禁拆封"字样

(四)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特别说明)

1.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生源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2.转递方式:通过邮政EMS或派专人送达(不接收自带档案和其他快递方式寄送档案)

3.封装要求:档案材料用统一信封封装后,装入印有"高校学生档案专用"标志的统一封套,封口处加盖寄出单位骑缝章


合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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