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城南片区文娱综合地块
招商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州文旅产业融合提质增效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五个甘南”建设,做大做强合作市文化旅游首位产业,补齐城市高端文旅消费、休闲文娱及特色商旅短板,充分激活城南片区优质土地资源,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提升羚城城市品质与文旅接待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城南片区文娱综合地块面向全国各类市场主体公开招商,平等诚邀境内外、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具备文旅产业投资运营能力的投资商参与项目建设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概况
招商地块位于合作市城南核心片区(原兰大试验田片区),属城市重点文旅发展区域,区位优势突出,景观视野开阔。地块紧邻兰合高速公路北出口,与在建西成铁路合作客运枢纽站和甘南文旅会展中心隔国道316相望,背靠国家4A级景区当周生态文化旅游区,客流基础坚实,开发条件成熟。
地块总占地200亩,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导发展文化旅游、文娱休闲、商旅融合业态;地块权属清晰,规划方案已完成前期论证、场地整理及基础配套前置工作,具备即时招商、快速落地建设条件。地块适宜低密度、高品质、沉浸式文旅综合体开发,重点服务全域文旅消费升级、夜间经济培育及民俗文旅展示体验。
二、功能定位与业态导向
立足甘南民俗文化、生态文旅及津甘协作资源优势,依托合作市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打造集民俗文化展示、文旅休闲体验、潮流文娱消费、特色商旅街区、高端住宿配套、常态化演艺活动于一体的甘南州标杆文旅文娱综合体,构建“文、旅、商、娱、宿”多元融合城市文旅新地标。
重点布局业态:
高端文旅配套:五星级标准主题酒店、精品民宿集群、文旅综合接待服务中心;
民俗文旅街区:藏式民俗体验街区、甘南特色文创展销、非遗活态展示、高原农畜产品体验展销;
休闲文娱板块:城市公共休闲广场、生态主题游园、潮流文娱、亲子休闲、夜间经济消费场景;
演艺活动载体:常态化民俗展演场地、中小型文旅演艺场馆、节庆活动承办平台;
特色配套商业:高原特色餐饮、休闲体验业态、便民生活配套。
业态负面清单:严禁纯住宅开发、高污染、高噪音、低小散乱低效业态入驻。项目遵循整体规划、统一开发、长期运营导向,鼓励合理业态自持,严控碎片化纯分割销售粗放开发模式。
三、投资建设引导要求
(一)投资规模引导
结合地块规划容量与产业定位,建议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10亿元;投资方可结合自身产业方案、业态布局提交差异化投资方案,同等方案质量下,投资规模匹配度高、产业带动性强的方案优先评审。
(二)建设周期引导
项目土地出让手续办结后,鼓励企业6个月内启动开工,3年内完成主体建设并分批投运;确因规划优化、业态调整需适度延期的,可向投资交流、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合理工期调整。
(三)运营自持引导
围绕全域全季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要求,鼓励文旅公共体验、民俗演艺、核心文旅街区等主力业态长期自持运营;建议商业自持比例不低于60%。投资方须建立专业化运营团队,常态化开展民俗展演、文旅节庆、消费引流活动,持续带动本地文旅消费与就业增收。
(四)产业效益导向
项目需契合合作市文旅产业发展规划,补齐城市高端文旅接待短板,助力全域文旅集群提质增效,稳定带动本地就业、文旅增收与业态升级。
四、意向投资方平等准入资格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合法存续、信用状况良好的独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具备足额项目资金保障及融资渠道,无重大失信惩戒、重大违法违规、未结重大诉讼仲裁等不良记录;境内外、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企业同等适用本标准。
(二)具备文旅综合体、文旅商业街区、高端酒店、休闲文娱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相关实操经验;评审阶段综合考量三类佐证材料(满足其一即可):
1.百亩级文旅综合体完整落地运营案例;
2.中小型精品文旅集群、主题民宿、文旅商业街区成熟运营经验;
3.优质文旅IP、品牌资源、专业运营团队、全国连锁文旅商业整合资源。
(三)认同甘南、合作市文旅发展定位,承诺严格服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域文旅产业布局及项目管控要求,按高标准完成规划、建设、运营全流程实施。
公平竞争提示:不将本地项目业绩、企业注册地、资产规模、所有制性质作为前置准入门槛,所有符合基础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平等提交投资方案参与评审。
五、合作模式与普惠性扶持政策
(一)合作模式
地块统一整体规划,支持企业分期拿地、分阶段开发,采用土地公开出让、整体统筹打造、核心文旅业态自持运营为主导合作方式,通过方案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投资方。
(二)政务服务保障(普惠所有意向企业)
所有意向投资方同等享受项目落地绿色通道服务,由投资交流局设立项目专班,全程代办立项、规划、用地、施工等审批手续,同步提供地块踏勘、政策解读、规划对接等无偿服务,不设置差异化政务便利条件。
(三)普惠产业扶持政策(无差别适用于全部符合条件项目)
项目建成运营后,统一适用省、州、市现行文旅产业、夜间经济、小微企业普惠扶持政策,政策标准、申报流程、兑现时限对所有落地项目完全一致;项目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市级文旅示范标杆项目、社会效益突出的,可按全市统一产业奖补管理办法申报专项文旅扶持资金,奖补标准公开量化、统一评审,不单独定向给予资金补贴。
(四)文旅资源配套赋能(普惠共享)
项目纳入全州、全市统一文旅重点推介资源库,同等联动当周生态文化旅游区、津甘协作文旅街区等载体协同宣传、节庆联动,文旅推广渠道、活动资源无差别开放给所有合规落地文旅项目。
六、咨询对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境内外各类意向企业均可平等咨询地块规划指标、投资扶持政策,预约实地踏勘、洽谈投资方案,无企业类型、区域限制。
对接单位:合作市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联系人及电话: 陕小龙 15101461411
特此公告。
合作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