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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农村集体“三资”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线索举报渠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09:25:02 阅读次数:

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攻坚决战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现将各项整治有关内容和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受理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村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问题,违规签订村集体经济合同、财务监管等方面问题。

(二)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村未落地问题,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违规举债、集体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受理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资金使用问题:挤占挪用、虚构骗取、恶意审减项目资金等。

(二)招投标问题:投标人串通投标、买标卖标,行业监管缺位,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权钱交易等。

(三)工程质量问题:勘察设计不到位、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违法分包转包、违规使用资金、降低建设标准等。

(四)验收管护问题:虚假验收、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资金不落实、管护措施不到位等。

(五)基础数据问题:虚报工程建设进度、资金支付率、上图入库数据不实等。

三、受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法定工作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0941-8232739

(二)来信邮寄地址:合作市农业农村局三楼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人需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包含时间、地点、人员、事件等关键信息,附相关证据材料。

(三)鼓励实名举报,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反馈结果,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恶意诬告、捏造事实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特此公告


合作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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