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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1 20:38:17 阅读次数:

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十一

整改目标:加大散煤治理力度,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提高煤炭产品品质、降低用煤环节污染。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炭行为,加强煤炭质量管控力度,确保煤炭市场规范运营,煤质合格,监管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整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煤炭配送监管,完善配送体系。市工信局制定了《合作市煤炭配送体系建设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甘南州百兴煤炭交易市场已成为全市煤炭集中交易中心一级网点,现有9家经营户正常营业。同时,建成卡加曼乡二级配送网点1个。全市用煤统一由甘南州百兴商贸公司集中采购,并在百兴煤炭集中交易中心进行配送销售。督促甘南州煤炭综合交易市场负责人建立健全了煤炭配送制度,对承担一级市场向各乡镇村组配送煤炭的45名配送人员和21辆配送车辆进行了登记,在服务质量、配送价格等方面提出了配送要求,对全市6个乡镇及各村组的配送服务价格进行了公示和规范。集中交易中心配送范围不仅覆盖全市6个乡镇,还延伸至周边县乡,最远距离市区85公里,运费50元至150元不等,煤炭配送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加强煤质监测工作,完善各类台账。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煤炭抽检工作,重点对煤质监测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依法关闭和取缔无照经营的散小煤炭经营户1家,2020年累计抽检99个批次,其中,不合格4个批次,按照州政府相关要求,年初疫情期间对2家销售不合格煤炭及市场负责人进行了电话约谈,对其余2家经营户销售煤炭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合格率达96%;对重点用煤企业抽检、煤炭市场及销售网点的定期抽检、索证索票、煤质达标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督导经营户、用煤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索证索标制度,做到煤炭购销账目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加强煤炭质量管理。三是开展储煤场地整治,确保环保达标。甘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合作分局牵头,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煤炭使用者和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对全市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地进行了环保整治督查,对甘南州百信煤炭市场交易市场、市水务热力公司东西城区、佐盖曼玛镇集中供热、勒秀镇集中供热、佐盖多玛乡集中供热等五处储煤场所进行了环保整治“回头看”,对上述各储煤场所配套建设的储煤室、场地硬化、环保设施建设进行了督查,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取得了环评批复文件,手续齐全,并已通过评估验收,达到了整治要求。市政府组织市工信、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对非法临时储煤的一家销售网点进行了集中整治,对不达标的1处储(售)煤场地进行了取缔。四是加强散煤销售监管,开展煤炭市场专项整治。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入口设立的疫情监测卡点,对进入我市散煤进行查验;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微羚城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市场经营违法行为的通告》,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对没有环保储煤场地、不具备采购销售煤炭经营资质的个人或企业私自拉运煤炭进入合作市市场流通,扰乱市场秩序,煤质不达标、哄抬物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通过以上措施,严防不合格劣质煤运往我市辖区销售。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32103

联系地址:伊合昂街道办三楼313室

 

  

合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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