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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取消城区二次供热收费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2 09:28:57 阅读次数:

甘南合作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合作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第18期转办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调查核实。经核查甘南合作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2月9日申请《合作市二次供热收费价格的报告》(合热字〔2015〕59号)文件提供了“永安家园”等6个小区政府保障性住房2014—2015年度二次供暖实际支出明细,于2015年12月21日下发了《关于核定城区二次供热收费价格的通知》(合发改字〔2015〕730号)将“永安家园”等6个小区住户在现行的合作市城区供热价格基础上加收0.50元/平方米的二次供热能源费。为了保障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原合作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核定城区二次供热收费价格的通知》(合发改字〔2015〕730号)废止。
你公司与物业公司按照《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对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的二次转供能源费用由市州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合物字〔2015〕42号)第七款二次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的能源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政策,经公示后据实合理分摊。
 
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
 
 
 
201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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