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编制合作市住宅用地中期(2017-2021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年)滚动计划的公示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牢固树立“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坚决贯彻中央“控房价、稳市场、防风险”的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合理安排合作市三年滚动计划和五年中期计划住宅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有效改善商品住宅供给关系,稳定市场预期,确保市本级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全市“十三五”发展新跨越逐步推进,切实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一)规划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房地产业协调发展,坚持调整住房结构和引导合理消费,坚持分类指导和区别对待。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质量,改善居住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土地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建立和完善合理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至规划期末,即到2021年,贯彻落实住房建设的两个“70%”,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
(二)规划建设总量目标
根据2012-2016年合作市商品房、保障房(以廉租房为主)供地面积、销售情况等因素以及《合作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上报2017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函》(合房字〔2017〕30号)。合理确定规划期内商品房、保障房的用地比例、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110平方米的商品房总建筑面积达到住房建设总量的30%,单套建筑面积在80-100平方米廉租房建设规模达到住房建设总量的70%。到2021年规划建设各类住房5954套,总建筑面积增加60.8963万平方米。
1.规划期内,建设商品住房1359套,建筑面积14.9460万平方米。
2.规划期内,建设保障性住房4595套(以廉租房为主),建筑面积45.9502万平方米。
(三)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2017年,住房用地面积为8.1806 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建设164套,建筑面积1.8064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1529套,建筑面积15.2911万平方米。
2018年,住房用地面积为7.533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建设429套,建筑面积4.7234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1102套,建筑面积11.0213万平方米。
2019年,住房用地面积为5.3099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建设303套,建筑面积3.3293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777套,建筑面积7.7684万平方米。
2020年,住房用地面积为4.4709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建设255套,建筑面积2.8033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654套,建筑面积6.5409万平方米。
2021年,住房用地面积为3.6422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建设208套,建筑面积2.2837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533套,建筑面积5.3286万平方米。
表1 合作市2017-2021年住房建设计划表
单位:万平方米、套
类别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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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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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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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
|
套数
|
建筑面积
|
套数
|
建筑面积
|
2017年
|
8.1806
|
164
|
1.8064
|
1529
|
15.2911
|
2018年
|
7.5333
|
429
|
4.7234
|
1102
|
11.0213
|
2019年
|
5.3099
|
303
|
3.3293
|
777
|
7.7684
|
2020年
|
4.4709
|
255
|
2.8033
|
654
|
6.5409
|
2021年
|
3.6422
|
208
|
2.2837
|
533
|
5.3286
|
合计
|
29.1370
|
1359
|
14.9460
|
4595
|
45.9502
|
(四)住房用地供应年度计划
2017-2021年中期规划共安排住房用地29.137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7.1512 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21.9858 万平方米。其中2017-2019年三年滚动计划共安排住房用地21.023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4.7173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16.3065万平方米。分年度情况如下:
2017年,供应住房用地8.1806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用地0.8643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用地7.3163万平方米。
2018年,供应住房用地面积为7.5333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用地2.260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用地5.2733万平方米。
2019年,供应住房用地面积为5.3099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5930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用地3.7169万平方米。
2020年,供应住房用地面积为4.4709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3413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用地3.1296万平方米。
2021年,供应住房用地面积为3.6422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0927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用地2.5496万平方米。
表2 合作市2017-2021年供地计划表
类别
年份
|
商品房
|
保障房
|
合计
|
2017年
|
0.8643
|
7.3163
|
8.1806
|
2018年
|
2.2600
|
5.2733
|
7.5333
|
2019年
|
1.5930
|
3.7169
|
5.3099
|
2020年
|
1.3413
|
3.1296
|
4.4709
|
2021年
|
1.0927
|
2.5496
|
3.6422
|
合计
|
7.1512
|
21.9858
|
29.1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