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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合作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类第十一项问题整改情况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5 19:50:11 阅读次数:

一、问题整改基本情况 水源保护区存在道路穿越问题,环境隐患较大,未建成备用水源地。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于2012年积极争取省级排污费水源地保护项目资金100万元,编制完成了《合作市城区格河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实施计划》,按照计划建设完成了水质水位观测井3口,购置便携式综合多参数水质分析仪2台、制作水源地标示牌10套、安装水源地视频监控户外球型摄像机5台和辅料5套,焊制高位水池围栏27.3米、石砌护坡30米、空心砖围墙95米、钢丝围栏445米,2座沉淀蒸发池等相关设施设备;督促交通道路部门,对省道306线穿越水源地路段加装了防撞墙、防撞护栏、应急池、事故池等水保工程设施;加大合作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力度,市上由环保护局牵头,督促那吾乡政府拆除并恢复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建设精准扶贫牲畜养棚项目工程。二是合作市城区备用水源“引洮济合”建设项目工程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工程形象进度68.1%,工程计划2019年底前竣工。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通过对城区水源地大力保护,合作市水源地保护区内无违规建设项目,无水体污染源,下一步讲积极争取水源保护专项资金,持续加大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力度。目前,引洮济合项目进展顺利,将督促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按期竣工。 四、向社会公开情况 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已于2017年11月15日在合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公开后未收到意见建议。 合作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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