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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关于补充报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总结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27 19:42:32 阅读次数:

一、整改问题基本情况 商品煤煤质管控不到位,仍有大量劣质煤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合作市煤炭市场整治工作全面启动。市政府成立了由市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保局、市工商质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运管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组;制定出台了《合作市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合作市煤炭市场搬迁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了全市煤炭经营秩序。 自去年11月开始,质监部门每月对市场内16家煤场进行2次煤质抽检,对煤炭市场内各家煤场存在的掺杂使假、销售劣质煤炭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截止目前,已抽取煤质样品168批次,控制性指标合格率达99.4%。在8月下旬的抽样中,发现合作市春彪蜂窝煤经销店1批次煤质硫分超标0.16,是今年以来检测的168批次样品中唯一一个控制性指标超过省、州标准的样品。为了强化惩戒、以儆效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行政处罚,罚款10600元;同时对甘南州百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连带追责处罚,此案件正在处理当中,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以此形成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杜绝劣质燃煤在我市的销售和使用,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此外,我市与宁煤集团达成统一供煤协议,由宁煤集团直接从厂区将优质无烟煤运送至百信煤炭交易市场,每一批次的煤炭都有特定的二维码,通过扫描可直接查询煤炭的来源等信息,彻底杜绝煤炭在运输过程中掺假或调包。同时建立健全了煤炭实名制流向登记表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煤炭市场秩序。 2.为切实加大我市煤炭市场整治力度,依法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在进入合作市区路口设立煤炭检查点的同时,加大巡察力度。在江卡拉和扎油沟口设置卡点,先后对近400辆过往运煤车辆进行检查,并对63辆违规车辆护送过境;严厉打击流动售煤车辆,责令关停流动售煤摊点29处,劝返煤炭拉运车辆37辆,彻底杜绝劣质煤进入我市。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目前我市16家煤炭经营户已统一迁入甘南州百信煤炭交易市场集中经营,实现了对煤炭拉运、经营、质量监测的有效管理,使我市煤炭治理工作走在了全省煤炭治理工作的前列,得到了省工信委的肯定,有效带动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 四、向社会公开情况 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已于2017年10月27日在合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公开后未收到意见建议。 合作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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